关于新乡平原新区更名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的公示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2015-10-10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新 乡平原新区更名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简称平原示范区)。 特此公示!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15年10月9日 标签: 上一篇: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网络公示[2015]011号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