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本次安排2016年度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574万元,其中新财预[2015]606号132万元、新财预[2016]393号291万元、新财预[2016]408号59万元,区级配套92万元。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61万元
2.省级资金130万元
3.市级资金291万元
4.区级资金92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574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现将各级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如下。
监督电话:区扶贫办 7 553138
区财政局 7 553103
2016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