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6年度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平原示范区本次安排2016年度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449万元,其中新财预[2016]526号209万元、新财预[2016]534号240万元。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省级资金240万元

2.市级资金209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449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现将各级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如下。

监督电话:区扶贫办 7 553138

区财政局 7 553103

2017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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