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本次安排2016年度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449万元,其中新财预[2016]526号209万元、新财预[2016]534号240万元。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省级资金240万元
2.市级资金209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449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现将各级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如下。
监督电话:区扶贫办 7 553138
区财政局 7 553103
2017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