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原阳县恒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对原阳县祝楼乡勤富农业种植家庭农场和原阳县老银稻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的公示

根据平新社[2016] 1号批复对原阳县恒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扶持10万元,因该项目与《新乡市财政局 中共新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新财预[2015] 548号)重复,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予以取消。

经农业和财政部门研究,依据新乡平原示范区2015年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审核认定评分表排名,决定由排名位次最靠前者进行递补,故将该项目资金分别调整给原阳县祝楼乡勤富农业种植家庭农场5万元,用于生产基地生产路建设项目;原阳县老银稻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5万元,用于果树苗引进项目。

特此公示!

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监督电话: 7553139 )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监督电话:7553115)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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