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金资助项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金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规模565875元,涉及1个项目,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金资助项目565875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金资助项目
1.实施地点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建设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金资助项目
3.建设期限 一次性补助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金资助项目
4.施工单位及责任人
施工单位: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局 长:王相民
二、项目
2017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金资助项目
三、项目
社会事务局监督电话:0373-755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