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7年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的公示公告

按照《关于在全市实施“政银保”三位一体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所对应的贷款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贷款企业是新乡市滨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共产生利息6万元。故向新乡市滨湖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贴息6万元。

现予以公示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2017年11月13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