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平原示范区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赁管理办法》,现对示范区瑞和小区一期保障性住房部分配套商业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示范区瑞和小区一期保障性住房商务配套用房附属楼A一、二层、附属楼B一层。
房产公开招租,各竞租人可以对单个和多个房产进行竞租。
本次公开招租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2. 竞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标的竞价者,须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6日(工作日)将报名资料递交到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340办公室。
3. 竞价保证金交纳、退付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标的竞价者,须于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6日将保证金转账至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及保证金递交事项请咨询7553089。
未竞得人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4. 竞价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
(2)时间:2017年12月28日 9点整
(3)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三楼圆形会议室(325会议室)
5.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馨戈 电话:7553089 15893868287
第一部分 竞价者须知
一、竞价者有权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标的按现状租赁),递交报名资料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且认可标的中存在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成交人不得对品质、数量、物业管理等现状有任何异议。
二、本次招租会采用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竞价者持报名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招租会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招租会场签到视为自行放弃。
三、本次招租分为三个独立标段进行,即一标段:附属楼A一层,二标段:附属楼A二层,三标段:附属楼B一层。
四、本次招租会底价经示范区保障性住房租赁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过成本核算、市场调查等方式最终确定。只有一个单位或个人报名竞租的标的,由该单位或个人以招租底价的租金额获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两个及两个以上报名竞租的标的,以底价增价竞租方式,底价加价幅度为0.5元/平方米/月进行竞价,电子竞价每一次应价时间为30秒,如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现场以最高报价确定竞租中标人;公开竞价各意向承租人举牌应价(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经主持人三声(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现场以最高报价确定竞租成交人。
五、各意向承租人必须慎重出价,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号牌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六、各竞价者有如下行为之一时,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成交资格,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产权方有权追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扰乱公开招租会现场秩序、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操纵、垄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三)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放弃的、未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竞租成交确认书》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逾期未在指定地方缴纳所须缴纳全部款项的;
七、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享有对本招租文件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部分 竞价者资格
一、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竞价者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次公开招租文件,并接受本文件全部条款。
二、报名资料:
(一)自然人参与竞价的,须提供:
1. 承诺书(格式一);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两年内无违规经营记录或被相关行政单位处罚记录申明。(格式四)
(二)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价的,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承诺书(格式一);
2. 营业执照副本(须年检有效)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二)
4. 授权委托人参与竞价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三);
5. 两年内无违规经营记录或被相关行政单位处罚记录申明。(格式四)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须于 2017年12月18日 - 2017年12月26日9点至18点之间将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后递交到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须于2017年12月18日 - 2017年12月26日之间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交至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定账户,到银行换取转账回执单,后拿回执单到城乡建设管理局340房间换取收据。未竞得人保证金统一予以退还。
五、竞价资格确定:
由监督人员现场审核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及报名资料,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报名资料未通过审查的,视为不具备竞租资格,不得参与竞价。(监督人员由租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委派专人参加)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竞租人,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向其发放竞价号牌。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28日
(二)地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三楼圆形会议室(325办公室)
(三) 联系人:张馨戈 电话: 7553089 15893868287
七、各竞价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明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示范区瑞和小区一期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附属楼A、B号楼部分楼层进行 公开招租,各竞租人可以对单个和多个房产进行竞租。成交后,按合同规定可经营超市百货、五金交电、图文打印、餐饮小吃、社区诊所、家政服务等行业,不得经营生产加工、网吧、KTV等有污染、噪声大、娱乐性的行业,同时具备相应经营资格及环保标准。
二、招租内容
三、租赁期限:租期均为 3 年
四、租金及计算方法:按年计算,暂不记年递增。
五、招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馨戈 电话: 15893868287
第四部分 成交确认
一、竞价结束后,由该标的全体竞价人现场在《竞租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同时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成交结果经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产权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人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自行到出让方办公地点签订合同(第六部分)和安全责任协议书(第七部分),并交纳租金。如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和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交纳租金的,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并不退还保证金。
第五部分: 部分格式(详见附件 )
第六部分: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第七部分:安全责任协议书(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第五、六、七部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