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政督查〔2018〕62号督查事项通知单》要求,平原示范区高度重视,对照“放管服”中的八类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迅速组织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共性问题
1. 简政放权方面
整改情况: 示范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共52项,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清理,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对照清理,对核实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保留,没有的予以删除,未列入的进行补充添加。经核查,不存在行政审批“一长四多”及证明材料过多现象。示范区对上级部门下放审批及其他职能积极承担,并严格按照下放权限执行。
牵头单位: 组织人事局、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招商局、社会事务局、发改局、城乡建设局、规划国土局、各乡(镇)
2. 投资项目审批方面
整改情况: 示范区认真贯彻《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简化申报程序,严禁自行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对故意提高门槛、性质严重的,移交纪工委问责。按照省市要求,所有备案项目必须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办理,目前已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责任单位: 发改局、规划国土局、社会事务局、建设局、行政综合执法局
3. 涉企事项方面
整改情况: 自“三十五证合一”工作启动以来,示范区工商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涉企证照事项通过平台实时、自动、关联推送到所属部门的省级单位。2017年10月30日起,示范区开展了申请办理各类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股权出质、出质登记、电子营业执照领取等各项工商登记业务,并在窗口配备专职导办员,对前来办证的企业宣传网上办证的方便、快捷、节约,使前来办证人员都能掌握网上办证的技能,网上登记对企业来说更加方便。对于有关涉企政策宣传不到位情况,由于人员少,工作尚有不足情况,下一步将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通过各种媒介或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将政策宣传到位。
责任单位: 工商局、发改局
4. 办税便利化方面
整改情况: 建立办税便利化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梳理纳税人办税事项,清理烦扰纳税人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部门间协同联动、流程再造、系统整合,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尽可能在网上办理,对必须到场办理的事项,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国地税与财政、房管、发改、工商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确保数据共享顺畅。
责任单位: 国税局、地税局
5. 民生服务方面
整改情况: 督促丽华水务、丽华燃气、新奥热力有限公司等企业进一步完善收费及管理制度并公示,尽快开通便捷缴费方式。在物业费、停车费方面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和收费行为,责令物业严格按照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政府监督、业主监督、公众参与”,切实做到为辖区居民服务。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推动银企深度对接,更好地带动信贷资金流入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发展壮大,4月19日示范区召开“2018年银企对接会”和“2018年平原示范区金融工作座谈会”,通过连续的政金企对接,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畅通企业投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截止目前,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原阳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已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原银行即将开业。2017年,各银行金融机构累计在示范区授信50.7亿元,2018年正洽谈的贷款意向达140亿元。
责任单位: 城乡建设局、社会事务局、发改局、财政局
6. “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
整改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及时更新官网信息。与太极公司积极对接,对我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录入,对拟进入窗口的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培训,在网站的宣传、办事效率上进一步提高。尽快确定大厅改造方案,增加窗口数量及便民服务设施,完善大厅功能分区。
责任单位: 行政服务中心
7. 职业资格改革方面
整改情况: 职业资格审批权限主要在市人社局,示范区主要负责做好协助、配合等工作。
责任单位: 组织人事局
8. 政务服务方面
整改情况: 积极协调,尽快成立区一级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增加编制数,配备齐全办公人员,解决行政服务大厅场地问题。完善并及时更新服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定期对窗口人员进行培训,为方便办事群众,便民大厅设有自助终端、报刊架、便民工具箱(雨伞、老花镜、针线盒、医药箱)、叫号机等便民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单位
二、个性问题
整改情况: 关于原武镇牛庄村道路铺设、路边石、路灯安装问题,示范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综合办督查室与原武镇调查,该道路2017年底开始铺设,由于当时修路天冷及大车压损,造成道路损坏比较严重,目前尚未通过验收,已责令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抓紧整改,对损坏的路面全部切掉,重新对切割地面及四周喷洒地油,重新铺设,把便道砖去掉,挖到原土层,拌30公分三七灰土夯实,重新施工,以上问题5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经现场核查,路灯均无问题。
责任单位: 原武镇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