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六批)

(2018年6月12日)

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70016(*)

反映情况: 新乡市原阳县(平原新区)韩董庄镇东蓝村附近浮桥(桥北)石料厂污染严重,砂石、灰尘满天飞,噪音非常大。把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向黄河,严重污染水源,石料厂非法生产,三证无一证,一年来,无数次向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环保局举报,一直不处理,而且还向石料厂透漏举报人信息,使举报者收到人身威胁,当地环保局执法不力。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问题调查情况

(一) 关于群众反映的“韩董庄镇东蓝庄村附近浮桥(桥北)石料厂污染严重,沙石、灰尘满天飞,噪音非常大,非法生产”问题。 经查,2017年10月之前存在砂石料场扬尘、噪音污染问题。2017年10月1韩董庄镇划归平原示范区管理后,韩董庄镇人民政府按照平原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小散乱污”企业的行动方案》(新平气攻坚办〔2017〕6号)要求,制定了韩董庄镇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了全镇范围内沙石料场排查整治工作,对东蓝庄村南至黄河浮桥北近2公里道路两侧的黄河滩区的14家砂石料场予以了断电和设备拆除,砂石厂均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在6月8日的现场核查中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但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浮桥北桥头北侧1家厂主为周建军和周玉强的石料厂(紧邻黄河浮桥养护站)鄂破碎石机未拆除到位,其他设备(锤破碎石机、传送带等)已拆除到位,企业不具备生产能力。

(二) 关于群众反映的“石料厂把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向黄河,严重污染水源问题”问题。 经查,石料厂生产工艺为:外购大粒径原石 → 鄂破机破碎 → 锤破机破碎 → 水轮筛洗,水轮筛产生的含小粒径砂石的泥沙水排向厂区的沉砂池,并未排向黄河,且水轮筛洗用水为井水,不存在严重污染水源问题。

(三) 关于群众反映的“无数次向新乡市平原新区环保局举报,一直不处理,执法不力”问题。 自2018年10月1日韩董庄镇划归平原示范区以来,我区环保部门仅于2017年12月4日在12369微信举报平台收到了群众反映的“原阳县韩董庄镇东蓝庄浮桥北石料厂,大气污染严重,白天晚上不停,多次举报投诉污染管理,周边石料厂都停产就余桥北一家不停”问题,且接到举报后迅速安排韩董庄镇进行了核实调查,镇政府核实发现该石料厂死灰复燃后,随即予以了断电和设备的拆除。

二、 问题整改情况

(一) 接办当日,韩董庄人民政府安排电焊切割人员及

吊车对前期取缔过程中位于浮桥北头的周建军、周玉强石料厂残留的鄂破碎石机予以了切除和吊摘,于6月10日彻底取缔到位。

(二) 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防止已取缔“散乱污”企业

死灰复燃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散乱污企业取缔彻底,不发生死灰复燃现象。

三、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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