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8年度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区脱贫工作指挥部审定,现公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下达及安排情况,截止目前,已到账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59.65万元。其中:
省级专项扶贫资金606万元,包括:1. 关于提前下达 2018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预〔2018〕466号)446万元 ;2. 关于下达 2018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18〕106号)160万元;
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53.65万元,包括:1. 关于提前下达 2018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预〔2018〕466号)272万元 ;2. 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革命老区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18〕205号)8万元;3、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18〕247号)70万元;4、关于下达2018年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18〕205号)3.6504万元
(一)区级专项扶贫资金500万元。 1.平原示范区2019年安排扶贫配套资金500万元。
二、中央、省、市、县共安排资金 1459.65万元,已对接扶贫项目22个,分别为:产业类项目6个859.74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6个258万元,公共服务类项目2个170万元,金融类项目2个30.512万元,光伏类项目1个29万元,能力建设项目1个39.91万元,其他类项目4个72.49万元。
具体见平原示范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统计表
监督电话:7553138 7553101
联系单位: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电子信箱: pyxqfp@163.com pyxqczjggyx@163.com
附件:平原示范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统计表.xls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