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新乡怡和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主违规的处理通报

一、项目概况

新乡怡和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新乡怡和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经区建设、财政部门审核批复进场,交易中心改革电子招标后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 9 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开标。

二、违规情况

开始评标后进入评标区时,招标人代表薛立峰没有将手机按照新乡市交易中心要求存入档案柜中,私自带入评标监控区,被监督人员发现。

三、处理意见

鉴于违规行为在专家进行初步评审时被发现并立即纠正到位,没有造成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不良后果,且招标人认错态度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招标人新乡怡和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8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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