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土地流转奖补的公示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原示范区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 2017 】 66 号)精神,经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牧、扶贫、发改、财政、社保等部门审核材料并实地考察,现对申报土地流转奖补的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流出土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公示。

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原示范区福长种植家庭农场

流出土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破车庄村司落民。

公示时间: 2018 年 7 月 1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请监督。

若有对申报土地流转奖补的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出土地的司落民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和社会事务局( 115 办公室联系)联系。

联系人:张康永 电话: 7553138


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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