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众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10000 吨包装用流延膜项目 属新建项目,位于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昆仑山路 66 号中原印刷包装产业园内 ,项目 租赁 12000m2 标准化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生产车间、办公室等 。 废气通过集气罩 UV 光氧化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平原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表 1 一级 A 标准( COD≤50mg/L , NH3-N≤5mg/L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0.0048 吨 / 年,氨氮排放量为 0.0005 吨 / 年,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 0.0048 吨 / 年、氨氮 0.0005 吨 / 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初审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 255mg/L 、 24mg/L ,年废水排放量 0.0096 万吨,废水排入平原新区桥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 50mg/L 、 5mg/L )排入天然一支渠。 该项目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表 1 一级 A 标准,基准水量 0.0096 万吨,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 0.0048 吨 / 年、 0.0005 吨 / 年。 河南众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众德【 2018 】 001 号文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 UV 光氧化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该项目无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等污染物排放,不涉及许可预支增量指标。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从平原示范区工业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截止目前,平原示范区剩余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许可预支增量分别为 20.2952 吨、 0.4496 吨、 45.0853 吨、 36.8205 吨 ,满足本项目需要。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新乡市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上年文岩渠封丘王堤断面处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19.50mg/L 、 0.405mg/L ,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的三类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均实行 1 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 0.021 吨、 0.0021 吨 。 (二)大气环境质量 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28 μg /Nm3 、 50 μg /Nm3 ,二氧化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氮氧化物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氮氧化物许可预支增量均实行 2 倍支出。 四、结论 建议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 0.0048 吨 / 年、氨氮 0.0005 吨 / 年。扣减当地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 0.0048 吨 / 年、氨氮 0.0005 吨 / 年。 2018 年 8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