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市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完成2018年度整村脱贫任务,现将市级下达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进行分配,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于桥北乡益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蘑菇种植项目18万元。

二、用于韩董庄镇杨厂村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经费50万元。

三、用于示范区建档立卡资料、培训等相关费用2万元。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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