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公示

平原示范区2018年全区共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22个,投入资金1459.65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预期效益,进一步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相关行业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平原示范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示。

附件:平原示范区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汇总表.xls


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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