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原示范区平原医院基建办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平原医院基建办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医院基建办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确认、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 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 20 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 3 1 日—2019年2月2 0 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医院基建办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近六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以“姓名 应聘岗位 联系方式”的形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 pyyyjjb@163.com 进行信息登记。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将于2月26日在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应聘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本次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确认
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请按照招聘公告通知要求,持《报名登记表》(张贴证件照)、本人近半年免冠照片(1寸,红底或蓝底)一张,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领取《面试确认函》。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2月2 8 日
地址: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资格: 原则上,面试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拟聘用人数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确认函》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1)应聘者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演示材料,从学习、从业经历、主要工作实绩以及对如何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好医院建设等方面向考官进行展示演讲。(2)由考官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4.总分100分,PPT演示成绩占30%,专业知识提问成绩占70%。面试结果当场公布。
5.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七) 体检及 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 体检及 考察人员。参加 体检及 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
原则上,因放弃 体检、 考察,或 体检、 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 体检或 考察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管理及待遇
(一)平原医院基建办工作人员的薪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暂定为5000元/月,绩效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考核兑现系数为0.5-1.0。试用期薪资按照(基础工资加考核后绩效工资)的80%发放。
(二)招聘工作由平原医院基建办组织实施,人选聘用后即与平原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三)按照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相关说明
(一)人选聘用后与平原医院基建办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表现优秀者继续聘用。
(二)聘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出现较大偏差或者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情形以及存在其他影响继续聘用情形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予解聘。
(三)应聘者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 五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 面试名单、成绩发布等 工作的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 此 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 六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
( 七 )示范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373-7553011
1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医院基建办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
2 、新乡平原示范平原医院基建办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医院
2019年1月3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