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 9 年 2 月 1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 保 科。公示期为201 9 年 2 月 19 日- 2 月 26 日。

电话和传真:0373- 7553266

通讯地址: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335房间 (邮编453 5 00)

2019年2月19日拟批准项目公示.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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