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区脱贫工作指挥部审定,现公示如下:
一、扶贫资金下达及安排情况
截止目前,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576.9万元,具体如下:
(一)中央专项扶贫资金151.4万元。
1.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新财预【2018】448号)151.4万元;
(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82.5万元,包括:
1.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新财预【2018】448号)432.5万元;
2.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驻村第一书记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18】379号)50万元;
(三)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03万元,包括:
1.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预【2018】416号)70万元;
2.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省及市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新财预【2018】448号)233万元;
(四)区级专项扶贫资金640万元。
平原示范区2019年安排扶贫区级配套资金640万元。
二、中央、省、市、县共安排资金1576.9万元,已对接扶贫项目24个,分别为:
产业类项目14个1042万元
基础设施类项目6个274.9万元
金融类项目2个210万元
光伏类项目1个20万元
能力建设类项目1个30万元
具体见平原示范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统计表
监督电话:7553101
附件:平原示范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项目计划统计表.xls
新乡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