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责任单位补充处理决定的通报

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瑞和小区二期项目在2012年-2013年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4起安全事故,造成2死2重伤,2018年5月24日根据新乡市平原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调查组出具的《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及对于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的认定,依据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已将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永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各记入平原示范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在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根据新乡市平原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调查组出具的《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补充调查报告》对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的补充认定,及示范区管委会要求顶格处理的意见,依据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综合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理,具体处理决定做如下通报: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关于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平原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瑞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伤亡事故中王庆友事故的补充调查报告的批复》(平管文【2018】167号)及《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号的规定,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相关行为符合《河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第四项第D1-4-01、02、03、19、32种情形,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总承包方应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现将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已记入平原示范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延期,并在示范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共计为3年(已列不良行为记录的1年公示期,正在执行中,执行完毕后再追加2年延期),追加延期时间自2019年 5月 24日起至 2021年 5月 23日止。

河南永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相关行为符合《河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第五项第E1-3-05、09种情形,河南永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监理方应负有相应的监理责任, 现将 河南永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已记入平原示范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延期,并在示范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共计为3年(已列不良行为记录的6个月公示期,已执行完毕,现再追加2年半延期),追加延期时间自2019年 2月28日起至 2021年 8月27日止。

辉县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相关行为符合《河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第四项第D1-4-01种情形,现将辉县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记入平原示范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在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年,自2019年 2月28日起至 2022年 2月 27日止。

河南定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的相关行为符合《河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第四项第D1-4-01种情形,现将河南定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记入平原示范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在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年,自2019年 2月28日起至 2022年 2月 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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