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委托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巡防队员)82名。本次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巡防队员)共计82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巡防队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25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用人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尚未毕业的在校生 (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确认、政审、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公告时间:长期有效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长期有效,(9:30-11:30),其他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持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 、 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报名(户口本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现场报名地址: 平原示范区 市民之家行政服务中心东厅7号中骏人力窗口。
4.注意事项:请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持相关报名材料至中骏人力窗口报名,材料不齐者,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现场办理报名事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
2.应聘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本次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确认
1.确认方式:完成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中骏人力公司现场开具《面试确认函》。
2.注意事项:《面试确认函》为考生参加面试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面试
1.面试资格:原则上,面试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在中骏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公众号上的面试公告。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确认函》参加面试。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4.优先录用加分项:
退伍军人(士兵) 3分
退伍军人(军官) 5分
5.应聘结果公布
( 1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加分项。
( 2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六)其他
对于本次招聘公告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请致电:0373-755335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2:00 15:00-17:00
四、政审及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及体检人员;参加政审及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增加笔试考试,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参加政审及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及中骏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原则上,因放弃政审或体检,或政审及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政审材料详见《派遣制工作人员(巡防队员)政审表》(附件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政审或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会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及中骏人力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录用。
(二)聘用人员与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
(三)工资待遇:2600.00元/月;按照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由用工单位提供食宿。
六、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及中骏人力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或通知等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 附表1: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巡防队员)岗位一览表.doc
平原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