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豫财办〔201 8 〕 35 号 )文件精神 ,现 将平原示范区 2019年区级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含 行业扶贫资金)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区 本级财政 预算安排
二、分配原则
由区各行业部门按照贫困人口与总人口占比测算分配
三、 资金分配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 0373-7553103
电子邮箱:pyxqczjjk@163.com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201 9 年 0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