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

请有意向 申报2019年度“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的企业按文件要求准 备材料,于4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园区服务局工信科,联系电话:7553055。

一、申报对象

(一)新申报对象:在市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二)复核对象:我市2017年度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附件6)。

二、主要条件

(一)通用条件

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2017年、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户群、某一产品的细分区段,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5位。

2.精细化。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先进知识,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4%,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5项以上(含5项)。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特色化。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近两年内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4.新颖化。拥有强大原创能力、创新活力和价值潜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适应消费者(包括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行为的改变,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入选为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已入选为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报(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两年内发生过影响较大的安全、质量事故的;

3.有偷税、漏税行为的;

4.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环保不达标或近两年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复核)企业需登陆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4)完成注册后进行在线填报。

2.书面申报: 申报(复核)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填写《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请(复核)表》(见附件2)、《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3)并提交其他所需的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复核)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排序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培育和管理

(一)将“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在政策支持、融资服务、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培育提升等方面优先提供适需有效的服务。

(二)对“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每两年筛选(复核)一次。对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将从河南省“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库中移出。

(三)获选“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将纳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并按要求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 关于2019年度“专精特新”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doc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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