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由示范区纪工委牵头,组织示范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及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针对网上发布的“新乡市平原外国语项目招标暗箱操作严重违纪”事项进行调查。本次调查取证材料来源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取的音频录像。主要调查工作为就调取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平原外国语学校新建学生宿舍5#、6#楼项目”评标过程音频录像进行分析,音频录像详细记录了招标人及监督人进入评标现场的出入时间及行为,累计次数共计15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第1次出入,时间为13:34-13:36;具体事项:现场监督进入评标室向评委专家说明签到情况;
第2次出入,时间为13:42-13:48;具体事项:现场监督和一名专家进入评标室并让现场专家签到;
第3次出入,时间为13:54-14:05;具体事项:现场监督进入评标室为评标专家分配用户名,将评标所需的账号密码分发于评标专家并宣讲了评标纪律;
第4次出入,时间为14:36-14:55;具体事项:评标专家通过呼叫系统呼叫招标人,招标人代表2人在现场监督陪同下进入评标室,评委专家对招标文件中增值税计价依据存在疑问,招标人代表针对此问题现场作出解释;
第5次出入,时间为15:05-15:08;具体事项:评标专家通过呼叫系统要求招标人提供增值税计价依据文件,招标人代表2人在现场监督陪同下进入评标室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增值税计价依据文件,同时现场监督将用于签章的CA锁交于评标委员会;
第6次出入,时间为15:31-15:43;具体事项:招标人代表2人在现场监督的陪同下进入评标室,针对增值税相关问题作出书面澄清,并将澄清书面资料交于评标委员会;
第7次出入,时间为20:14-20:18;具体事项:现场监督进入评标室对评标专家提出的评标系统技术问题进行解决;
第8次出入,时间为22:40-22:42;具体事项:现场监督进入评标室对评标专家提出的疑问作出回复,并强调独立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第9次出入,时间为23:34-00:01;具体事项:评标委员会因系统技术问题向现场监督提出问题,现场监督根据相关问题查阅评标系统说明书与评标专家进行沟通予以解决;
第10次出入,时间为00:10-00:12;具体事项:评标委员会因对评标系统操作不熟练问题,呼叫招标人及现场监督进行协助,招标人代表丁昕在现场监督陪同下进入评标室并针对评标委员会相关问题予以解决;
第11次出入,时间为03:02-03:05;具体事项:评标委员会因系统签章问题呼叫现场监督,现场监督进入评标室并予以解决;
第12次出入,时间为03:16-03:27;具体事项:评标委员会因一标段评标报告上传问题呼叫现场监督,现场监督进入评标室并予以解决;
第13次出入,时间为07:16-08:30;具体事项:评标委员会呼叫现场监督,现场监督进入评标室并指导评标委员会专家完成评标报告签章;
第14次出入,时间为07:27-08:30;具体事项:招标人代表2人进入评标室在现场监督的监督下协助评标委员会整理评标资料及收尾工作;在此期间评标报告因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现场监督指导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上传及打印工作,本项目于2019年4月18日07:41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离开评标室;
第15次出入,时间为08:18-08:30;具体事项:代理公司经现场监督同意进入评标室,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收尾工作。
以上情况内容均从评标现场的音频录像获取,其内容经示范区纪工委、发改委、财政局及建设局的认真核实。
首先“招标人及监督人多次、长时间进入评标室,在评标现场与专家多次接触交谈,在电脑前指手画脚”实属歪曲事实、断章取义,实际情况为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均在评标委员会呼叫后,进入评标室进行现场澄清、答疑及协助专家进行系统操作问题处理,进入评标室无任何涉嫌暗箱操作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其次,“本项目”招标人代表为丁昕、刘琼共2人,监督部门代表为罗越1人。符合财政部2012 年6月11日印发的财库[2012]69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的规定。
综上,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参与本次开评标工作完全是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及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要求进行的,网络自媒体个人发布的“新乡市平原外国语项目招标暗箱操作严重违规”的文章为不实举报。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