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19年度提前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2019年上级下达我区专项扶贫资金1069.9万元,区级安排资金511万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151.4万元。

2.省级资金615.5万元。

3.市级资金303万元。

4.区级配套资金511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580.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平原示范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经示范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财政局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统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资金投入,尽可能扩大产业覆盖面,保障扶贫行业部门政策兑现等原则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监督电话: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示范区扶贫办:7553138

示范区财政局:7553101

责任单位:平原示范区扶贫办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 pyxqfp@163.com

pyxqczjggyx@163.com

新乡 平原示范区 财政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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