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关于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的公告

无证幼儿园办园条件简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为维护正常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维护广大家长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根据《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关于印发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平管文〔2019〕6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区使用农村民居或危房、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所有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幼儿园予以关停,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将予以取缔。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希望广大家长坚决抵制无证办园行为,将孩子送到手续齐全、正规的幼儿园入园。

相关幼儿园在整改期间,一律不得开园。5所准入幼儿园请尽快完善申请资料,争取今年九月份开学前,取得办园许可证。为全面监督整改及取缔幼儿园工作,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下面正在整改中幼儿园私自开园,随时可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7553178   7553179

现将平原示范区无证幼儿园情况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无证幼儿园要立即停止办园,清退学生学费,付清教职工工资, 妥善分流安置幼儿, 彻底关闭幼儿园 。 否则,将追究举办者的法律责任。同时,请各位家长不要将孩子送到已公布的无证园就读,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让孩子接受规范的学前教育,希望广大家长把孩子送往有办园资质、合格规范的幼儿园,以确保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孩子已经在公布的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家长,要按照所属乡镇《中心校分流方案》,将您的孩子送到指定的幼儿园或自主安排到附近的幼儿园就读。

特此公告

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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