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科技局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创新型单位分为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科研院所、创新型科技孵化器、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学校、创新型医院7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创新型单位是指具有健全的创新体制和机制,能够持续开展技术、管理、理念和文化等创新活动,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整体技术水平在我市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所处行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单位。每类创新型单位的申报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20日前。
四、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对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的真实有效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请单位根据《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对应类别的申请书(见附件3),将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带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
3.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书脊从上到下打印“申请单位名称 创新型单位类别申报材料 年份”,例如:“新乡市XX公司 创新型企业 2019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峰 章莉莉 7553215
电子邮箱:yqfwj666@163.com
报送地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06室园区服务局
附件:
园区服务局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