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的通知

根据新乡市科技局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创新型单位分为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企业、创新型科研院所、创新型科技孵化器、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学校、创新型医院7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创新型单位是指具有健全的创新体制和机制,能够持续开展技术、管理、理念和文化等创新活动,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整体技术水平在我市同行业居于先进地位,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所处行业开展创新活动的单位。每类创新型单位的申报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20日前。

四、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对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的真实有效性、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请单位根据《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对应类别的申请书(见附件3),将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带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

3.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书脊从上到下打印“申请单位名称 创新型单位类别申报材料 年份”,例如:“新乡市XX公司   创新型企业    2019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峰 章莉莉   7553215

电子邮箱:yqfwj666@163.com

报送地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106室园区服务局

附件:

附件1:新乡市创新型单位建设暂行管理办法.doc

附件2: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指南20191105.doc

附件3:新乡市创新型单位申报书.zip


园区服务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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