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平管文〔2019〕2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对2019年2月21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我区有关单位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科技计划项目、专利等荣誉进行资金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2.申报方向符合《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申请书》(附件1)和《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附件,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29日截止。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书需按照要求装订成一套材料,一式四份,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报送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

2.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峰 章莉莉

联系电话:7553215  13460475223  17656175102

电子邮箱: yqfwj666@163.com

报送地址:平原示范区园区服务局(市民之家106室)

附件:

附件1: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申请书.doc

附件2: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办法(试行).doc

平原示范区园区服务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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