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平管文〔2019〕2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对2019年2月21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我区有关单位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科技计划项目、专利等荣誉进行资金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2.申报方向符合《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申请书》(附件1)和《平原示范区自主创新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附件,经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29日截止。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书需按照要求装订成一套材料,一式四份,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报送申报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
2.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峰 章莉莉
联系电话:7553215 13460475223 17656175102
电子邮箱: yqfwj666@163.com
报送地址:平原示范区园区服务局(市民之家106室)
附件:
平原示范区园区服务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