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群众:
2019年12月中旬以来,湖北武汉出现了以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为主要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该病毒主要通过近距离的呼吸道飞沫和人与人接触等途径传播。
截止1月26日8时,卫生健康委收到29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812例,其中重症237例,死亡56例。已治愈出院92例。河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83例,累计报告疑似病例42例。
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均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党中央已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委省政府、新乡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在1月25日召开的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河南省省长尹弘宣布河南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全力以赴做好防控救治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平原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已成立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周密措施,全力组织应对。眼下正值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又恰逢春节,人员流动频繁,防控形势严峻。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并自觉参与防控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充分发挥全社会联防联控的作用,打赢疫情防控战,我们郑重提醒: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2020年第1号)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众所周知,武汉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高发区,因此,在武汉生活过、工作过的人员,都要本着为自己、为家人、为朋友健康安全考虑,主动了解学习、掌握一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基础知识,自觉、主动按照防护技能加强自我防护。
凡从武汉返乡或来平原示范区后应做到:
1.主动到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告知自武汉返乡并登记本人联系方式、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以便保持联系。并居家(留区)隔离14天,在隔离期间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应第一时间带上口罩到医院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14天后如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解除隔离。
2.大家要互相监督,发现有来自湖北武汉的人员没有遵守居家隔离,及时给予劝诫并向乡村干部或卫生健康部门反映,务必实现群防群控、严防死守、共同努力保一方平安。
3.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务请做到:出门戴口罩,不要不习惯;天天勤洗手,不要嫌麻烦;室内常通风,不要不当回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不参加人员聚集活动;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不要吃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生鲜等食品,比如路边摊售卖的肉食,不要为了“尝鲜”而冒险。
4.服从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辖区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政府部门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的调查、隔离、治疗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5.针对疫情发展态势,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重点防控方向路口设卡监测检查,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6.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向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如实报告本地疫情。广大人民群众如有相关发热症状要第一时间到指挥部指定的原阳县或新乡市医院就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7.对制造谣言引起社会混乱者将坚决打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当前,平原示范区已经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取消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临时关闭旅游景点,请您理解支持;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预防指引,请您密切关注。
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为打赢这场特殊的战争而共同努力!
附件:防疫宣传顺口溜
平原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附件
防疫宣传顺口溜
这个春节莫瞎串,冠状病毒藏武汉。
疫情还没控制住,病源尚未查清楚。
感染人数在爬坡,治疗尚无特效药。
春节在家发微信,情到意到人安全。
人人做到早防范,野生动物莫嘴馋。
家庭保持通风好,讲究卫生好习惯。
多消毒来勤洗手,杀死病毒没后患。
出门就把口罩戴,切莫随意乱吐痰。
发热症状及早看,自行隔离不传染。
国家全面布防控,卫健部门冲在前。
坚决打赢防疫战,天佑中华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