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接受社会捐赠方式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行动迅速,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针对目前我区防疫工作的实际,现正式启动疫情防控专项募捐工作,依法接受善款捐赠和医用、通用防疫物资捐赠,用于保障全区防疫物资供应,全力支援我区做好疫情处置。请全区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爱他人,就是爱自己”,踊跃奉献爱心,用爱心彰显社会责任,用行动凸现博爱情怀,为打赢这场生命保卫战做出新贡献!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科学、高效的原则,将接收的款物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依法公开款物接收、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接受物资

(一)防护用品

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3M/9132)、医用帽子、防雾护目镜、防护面屏、橡胶手套、丁腈手套、医用靴套、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衣、一次性鞋套、隔离衣、医用帽子、胶靴、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过滤棉。

(二)消杀类用品

含氯泡腾片、医用抗菌洗手液、各类室内、户外用消毒剂。

(三)其他

手持红外体温测温仪,雾化消毒机等

物资捐赠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染。

(2)为方便接受捐赠物资,请先行与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工作人员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接受社会募捐

募捐账户:41001552710050210312-7030

户名:新乡平原新区会计事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新乡平原新区支行

联系电话:0373——7553133、7553131

此次捐款将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由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并依规公布捐赠接受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指挥部负责开具捐款票据,企业可凭票据抵税。

平原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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