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体检递补公告

因部分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入围体检:

一、递补入围体检名单

一、体检通知

请递补体检的考生于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早上7: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新乡市红旗区华兰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如有其它原因,请及时联系反馈。

(一)体检费用

自理,每人约460元(含心理健康测试)。

(二)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并登记,勿做X光检查。

5、体检人员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7、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听从医院工作人员安排,离开体检医院,体检报告由公司统一收取。

请各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对于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职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 0373-7553359

平原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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