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豫建[2017]69号)有关规定,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服务区东区加气站、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服务区西区加气站申请更换《燃气经营许可证》。经审查,河南省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服务区东区加气站、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服务区西区加气站报备的相关资料完整,相关人员证件和设备运行证件齐全,并于2020年7月4日通过了河南省燃气行业专家和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综合审查验收,符合更换燃气经营许可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4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申报更换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联系单位: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联系人:刘铭;联系电话:0373-7553336。
公示内容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区域 |
01 | 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服务区东区加气站 | 燃气汽车加气 | 余贵军 | 京港澳高速原阳服务区东区636公里处 |
02 | 河南大桥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阳服务区西区加气站 | 燃气汽车加气 | 余贵军 | 京港澳高速原阳服务区西区636公里处 |
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