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2020年度新乡市市长教育质量奖的
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长教育质量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文〔2019〕61号)有关规定,经市长教育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新乡市第一中学等11家单位“学校质量奖”,奖励幼儿园、小学每个获奖单位10万元人民币,奖励初中每个获奖单位20万元人民币,奖励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驻新高等学校的(院系)每个获奖单位60万元人民币;授予王伟等11位校长“名校长质量奖”,奖励获奖者每人1万元人民币;授予焦凌霞等50位教师“名教师质量奖”,奖励获奖者每人1万元人民币;授予吕玉娟等50位班主任“名班主任质量奖”,奖励获奖者每人1万元人民币。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更多更大的成绩。全市教育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加大教育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坚持教育提质转型发展,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契机,努力让新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具活力、更有影响、更为出彩,为全市整体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贡献教育力量。
附件:2020年度新乡市市长教育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