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乡市支持制造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乡市政府印发《新乡市支持制造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振兴实体经济,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组织起草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4部分46条支持政策。

第一部分是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一是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对企业生产首台套装备、实施工业强基、机器换人、智能工厂(车间)项目、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给予资金奖励。二是实施质量品牌工程。对制定国家产品标准、获得“市长质量奖”、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等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三是实施企业培育工程。对企业扩大生产、技术创新、开拓国际市场、上市等给予资金奖励。四是建设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对专业园区扩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园区企业争取国家、省荣誉等给予资金支持。五是实施对外开放工程。对引进的世界、国内500强企业、引进的产业集群项目、引进的总部企业以及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资金奖励。六是实施军民融合工程。对国家级、省级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军民融合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部分是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积极承接新乡市内企业研发项目。鼓励相关单位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任务。支持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服务等机构。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在示范区设立或共建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支持示范区技术转移转化重大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引进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在示范区转移转化。

第三部分是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紧缺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对领军人才和团队所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完善股权与分红激励机制,允许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给予创新创业场租支持。

第四部分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5亿元的“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提升产业能力,振兴实体经济。发挥我市已设立的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制造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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