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class="pmingcheng"> 2023-01-03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已经2022年9月29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22 年11月21日

新乡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

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

实施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有质量、有秩序、可持续发展。积极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为主要对象的更新改造,探索历史文化地区保护活化,逐步实现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居住环境改善,提升公共配套水平,提高基础系统支撑能力与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住宅、园林景观、生态环境和文化设施等方面。城市更新是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人居环境是城市更新的主要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和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注重实际效果。 ”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生命周期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今后五年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县域发展基石更加稳固,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实施城市更新,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能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新乡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总结梳理我市“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任务,根据202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202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豫政〔2021〕43号)等,提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市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为今后发展提供指引。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主要成就

“ 十三五”时期,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牢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完善路网体系、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改善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居住条件、保障城市功能为重点,着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运转效能。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新型城镇化、郑新一体化深入推进 。《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2021〕6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全面推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实施,有力推动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对标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重大部署,紧扣我市“进五争四”“两地三区一枢纽”发展目标,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高质量发展。把郑新一体化作为推动新乡市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动力源、引爆点,引领和带动全市快速发展,全域融入郑州都市圈。

城市品质和形象显著提升。 落实“四城同建”(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四水同治”(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四品提升”(提升城市的功能品质、环境品质、文化品质、服务品质)“城市四治”(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等要求,深入推进百城建设提质,推进实施一批特色亮点项目,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补短板、惠民生的要求,紧紧围绕提升城市发展品质这条主线,以百城建设提质为引领,实施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公用服务设施、水污染防治和水系绿化项目共计738个,完成投资67.34亿元,着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运转效能。“十三五”末,市区城市道路总长度达到618.28公里,平均路网密度达到4.89公里/平方公里。新建、改造供水管网45公里,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5%以上;新建、改造高、中、低压燃气管网739.2公里,燃气管网累计达2000公里以上,覆盖绝大部分城市规划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8%以上;大力实施“温暖新乡、守护蓝天”工程,投资14.8亿元,建设市政供热管网98.8余公里,完成228个小区共211座集中供热交换站,新增供热面积2135余万㎡,供热普及率由36%提高到98%以上;新建、改造道路绿化57条(段),改造公园8个,建设游园37处。完成投资8.04亿元,新增、改造各类绿地426公顷,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40.1%、38.01%和12.26㎡。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在豫北片区排名第一。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复审,城市的颜值和气质得到大幅提升。全市共有省政府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历史建筑52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承载能力和环境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 “ 十三五”期间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19521套,新增保障租赁住房2225户。累计基本建成安置房8400套,面积约100万m 2 ,累计完成投资42.3亿元。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25751户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完成60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243户,实现了存量危房清零。商品房新开工面积2602.53万m 2 ,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2917.23万m 2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51.07m 2 。

村镇环境和面貌明显改善。 “ 十三五”期间,新乡市共完成958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68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市118个涉农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基本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7.2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63%,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0%,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52%。 8 个县(市)全部通过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所有行政村实现通硬化路,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到97%,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4.2%,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亮灯率达到94%以上,累计创建178个示范村。截至目前全市共39个村庄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其中国家级13个。积极引导特色产业鲜明、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庄,乘势而上打造农村“美丽经济”,长垣云寨、大浪口、卫辉小店河、辉县张泗沟村等一批宜居村庄,实现了美丽环境向美丽经济的转化。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2020 年,新乡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6天,较2015年的147天增加了89天,取得明显进展。 PM10 、PM2.5平均浓度比“十二五”末分别下降43.7%、45.7%; PM2.5 浓度优于省定目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境内8个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实施水污染防治和排水防涝项目共计32个,累计完成投资16.43亿元;实施污雨水管网建设、泵站末端截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污雨水合流点分流等7大类95项工程建设,基本消除了污雨水混流现象。基本完成市区金家营、西孟等14条斜沟清淤疏浚。在2018年10月河南省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组的公众评议问卷调查中,我市满意率100%。2019在全国330个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序位次中,我市名列第15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国土绿化提质增量,沿黄生态廊道、大运河生态廊道、南太行生态屏障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初显 。编制《新乡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目前,在建和已完成牧野大道北延、人民西路改造等51条(段)海绵道路,共74.8公里;新建和改造完成定国湖、乐水公园、和谐公园等9个海绵型公园,宝龙广场、恒大雅苑等市区新建小区均要求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进行修建。目前,实施海绵城市的道路、小区、公园、湖泊达到7.94平方公里。

城市智慧化、绿色低碳化不断改进。 作为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我市已启动三附院、文庙两处智慧停车场项目;建立智慧体育平台、电波科技城、大数据产业园、华为新乡云计算数据中心、河南鲲鹏云计算中心等智慧产业园区。作 为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我市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应用超低能耗建筑。“十三五”期间,成功培育4家国家级(全省共7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家省级产业基地,全市基地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达到1255万m 2 ,全市2017—2020年度三年试点期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任务1427.05万m 2 ,总量为全省第一、全国第三。

第二节  机遇挑战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国家更加注重完善城镇化战略,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推进城市绿色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要求部署,为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工作会议、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两个确保”、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十大战略”,为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描绘了宏伟蓝图、带来了重大机遇。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我市在生态保护、水网体系、基础设施和产业升级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带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加快郑新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我市更好接受郑州辐射带动,打造郑州都市圈次中心城市和豫北区域中心城市,提升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现代农业强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我市城市更新和人居环境建设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

工业化城镇化质量不高。 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偏弱,特别是产城融合不紧密,制造业不强,大型企业集团数量偏少,县域经济活力不足、增势不强,农业农村仍存在不少短板。

城市更新任务艰巨。 规划区内共有棚户区、城中村共201个,待改造138个,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931个,待改造871个。排水管网混接、错接问题比较普遍,市县老城区排水管渠建设年代久远,管渠排水标准仅为0.5~1年暴雨重现期,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时不能满足排水需求。城市建设的品质和安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新时代新阶段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城市和乡村宜居品质不高。 城市风貌特色缺失,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不足,城乡差距明显,分布不均衡,基层短缺,停车难、大班额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城镇商品住房供给与新增人口、供应结构与需求不匹配,二手房和住房租赁市场亟需规范。一些住宅小区内外部配套设施需要完善,便民服务、房屋质量、物业服务水平仍需改进提高。全市共有3532个村庄,村庄点多面广规模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成本高、投不起、利用效率低、运行管理难等问题;乡村建设监管力量薄弱,建设不规范,农房品质不高,不能满足农民现代化生活需要。

生态保护任务繁重。 大气环境有所好转,但仍低于省定目标。污染排放量依然较大,产业结构偏重导致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环境治理难度较大。

文化安全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市域部分历史文化保护范围不清,未形成全市历史保护一张总图,不利于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但保护利用体制机制不健全,投入不足,保护力度不够,城市建设中历史文化因素、地域特色体现不明显,城市魅力、吸引力不强。

韧性城市建设需强化发展。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不足。截至2020年年末新乡市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0.88平方米/人,人均面积较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1143—2015)中有效避难面积3.0平方米/人和长期有效避难面积4.5平方米/人的规范要求值相比,差距较大。城市安全设施配置有待增强。2020年,城区未新投入运行消防队(站),消防救援5分钟可达覆盖率为73.91%,城区边缘区域、新乡电源产业集聚区,消防设施覆盖情况未改善。

城市治理水平待提升 。交通拥堵、城市安全等“城市病”仍然存在;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管理薄弱,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政务服务质量效能不够高,存在审批时间长、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够强,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郑新一体化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大力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韧性、智能的现代化城市和具有乡情、乡韵、乡愁的美丽乡村,创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领导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对城乡居住社区各种组织的统一领导,发挥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肩负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和调动市场积极性的重要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好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重要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核心,坚持服务人民、依靠人民,主动问计于民,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注重群众关切、尊重群众意愿、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共同缔造高品质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有关目标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污染防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乡建设从外延粗放式向内涵集约式转变,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提升 。做好顶层设计,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统筹城市与农村、建设与管理、新区与老城、“里子”与“面子”等协调发展,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安全性,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瞄准薄弱环节、突出建设重点,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和均衡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更新和人居环境建设现状和地域、民族特色,合理制定本地建设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建设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本地条件的更新改造及人居环境建设模式,彰显本地自然、人文特色。

坚持改革创新、高效治理。 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建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模式,合理确定项目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保障建设项目能够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发挥作用,高效治理城乡人居环境。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基本建成宜居城市、绿色城市。城市功能结构更加优化,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建设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环境需求初步得到保障,小城镇综合环境明显改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增加,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显著提高,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到2035年,我市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全面提升,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环境保护走在黄河流域前列,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坚持“两个高质量”,朝着“六个新乡”的奋斗目标迈进,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让新乡成为城乡居民的美好家园。

专栏一  新乡市“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0

2025

属性

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5.6%

71%

约束性

2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基本

消除

基本消除

预期性

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100%

100%

约束性

4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62.64%

82%

预期性

5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6%

60%

预期性

6

棚改安置房新开工和基本建成

新开工2万余套,基本建成4.2万套

预期性

7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户)

4.09

9.41

预期性

8

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

50%

预期性

9

绿色社区创建比例

35%

60%

预期性

10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

12.26

13.6

预期性

11

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

1.8

2.6 以上

预期性

12

美丽示范城镇(个)

50% 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

预期性

13

村庄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4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45.63%

58%

约束性

15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比例

列入国家监管清单的38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整治完成;全市大面积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约束性

16

达到四美乡村标准的行政村比例

30%

预期性

第三章  统筹城乡自然生态格局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环境建设和治理,构建健康安全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第一节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并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措施。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构建高效、协调和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构建全域生态安全格局。 立足生态本底,落实黄河流域及运河保护与发展的指示精神,构建“两带(黄河北岸生态带、大运河文化带)、多廊(利用南水北调中线、共渠、天然文岩渠、幸福渠等水系构建生态廊道)、双环(都市区环城绿廊、中心城区环城绿廊)、多点(太行山猕猴、黄河鸟类湿地自然保护区;白云寺、凤凰山、黄河故道、博浪沙、跑马岭、龙卧岩等森林公园;凤泉湖、凤湖、牧野湖、定国湖等湖泊湿地。)”的生态安全格局。

推进生态系统修复。 实施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以卫河、共产主义渠、文岩渠、天然渠、黄庄河及天然文岩渠等河流为主,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封丘、长垣黄河倒灌区生态修复;开展卫河、共产主义渠等部分河道沿河生态缓冲带建设;选择共产主义渠、天然文岩渠等局部河段作为示范点,因地制宜开展水生植物恢复。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以辉县市东部和卫辉市西北部山区造林困难地为重点,实施山区绿化,打造“山区森林化”示范工程,逐步恢复受损重要生态系统。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原阳官渡、辉县共海、平原示范区等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到60%。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河湖、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落实蓝线管控,建设生态岸线,提升滨水空间品质。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廊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筑牢南太行山生态区,沿黄河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隋唐大运河生态廊道等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切实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南太行山区退化林修复和改造、森林提质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效益。推动平原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专栏二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黄河生态带建设及修复工程。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封丘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长垣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废弃地复垦及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黄河滩区典型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原阳县黄河省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黄河下游(原阳县)生态保护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长垣市黄河下游“十四五”河道综合治理项目、长垣市贯孟堤扩建工程。

建设大运河生态文化带。 大运河(新乡段)生态廊道修复工程。重点在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卫辉市共8个县(市、区),推进大运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卫河、共产主义渠及黄庄河等部分河道沿河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系连通、生态保护修复、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强大运河沿线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资源,打造大运河新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带。

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依照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以及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关山国家地质公园、白云寺森林公园、百泉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开展南太行生态修复工程。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推动生态移民,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地适度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

第二节  优化城乡生态空间

融入山水自然环境 。 按照“妆点太行山、扮靓母亲河、保护大运河”的生态布局, 传承传统营城理念,尊重地域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营造与自然环境相适宜的城市形态和空间格局。 以辉县市、卫辉市为主,整合生态景观资源,发挥新乡南太行生态资源优势;适时推进大运河Ⅳ航道通航(含卫河、共产主义渠),其中新乡城区段自西环路至北环路长15.7公里,卫辉市城区段建设路至森林公园长8公里; 完善和提升 平原示范区至长垣市的沿黄生态廊道建设,以点彰显特色,以线强化贯通,实现点、线、面统筹发展。 严格管控城市观山观水的景观视廊以及重要文化遗产的背景区域,把好山好水好风光引入城市,促进城市与山水环境交融渗透,“让城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融合农业农村空间。 优化农业整体格局,构建“一核(平原示范区)三区(东区、西区、南区)”集约高效的农业发展格局。以郑新一体化发展为牵引,充分发挥农业优势,建设“中原农谷”,打造国家农业新高地。引导中心城区向南与平原示范区、原阳县,向东与长垣市,向西与新乡县、辉县市、获嘉县联动发展。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城乡用地扩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现代城市与田园乡村相互融合、各具特色的空间形态。推进现代城市建设与农业农村空间融合,让农业农村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结构组成。

优化城市公园结构布局。 建设以郊野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生活公园构建的全域三级公园体系,构建“一核(凤凰山城市绿核)、一环(围绕中心城区的环城绿带)、多线(沿城市干道构成景观绿道)、多廊(沿河流水系和重大基础设施构成的生态廊道)、多节点(多个公园节点)”的绿地公园系统结构。实施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扫盲工程,见缝插绿,加强小微绿地、口袋公园的建设。提升城市公园可达性,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进园、1000米见蓝。制定新乡市通风廊道管控相关规划,推动建设城区通风廊道,缓解城市热环境。到2025年,新乡市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2%。远期(2035年)建成蓝绿交织、园城互融的全域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开创生态文明引领城市发展的新模式。

构建完善的蓝绿空间网络 。 依托自然生态现状,立足区域水资源条件,统筹林地、水系、湿地、草地等生态要素,建设网络化的公园绿地和城市水系。在城市各个组团之间,利用河流水系廊道,交通廊道以及高压走廊布置组团隔离绿带,并与城区外围绿色生态空间相连,构建蓝绿交织、开放贯通的城市蓝绿空间网络。构 建“一屏( 太行山地生态屏障 )、一环( 主城环城生态带 )、三带( 黄河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生态保护带、卫河文化生态景观带 )、多廊、多点”的市域蓝绿空间格局。


专栏三  园林绿地建设工程

城市公园及森林公园建设 。建设五陵风情园、络丝公园、凤凰山生态公园、如意湖生态公园、凤泉湖鹭池湿地公园等25个大型公园、50个中型公园、150个小型公园。推进卫辉市黄河故道湿地生态园建设。建设辉县市方山省级森林公园。

凤泉湖引黄调蓄及配套工程(一期)生态绿化项目。 建设一条水岸森林游赏带,厚德载物片区、凤湖来仪片区、展示中心片区、牧野新韵片区、运河笙歌片区等5个主题功能片区。

凤凰山景观工程。 凤凰山引水工程水景观主要分为凤鸣溪水系景观、白龙沟水系景观及丰溪水系景观。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争创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环境治理。加快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行新区“海绵 ”和老区“ 海绵”模式,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到2025年,新乡市城市建成区50%以上及8县(市)县城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80%以上降水就地消纳和利用,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节  构建魅力休闲空间和生态休闲功能区

构建“三带、七区”魅力休闲空间。 全面评价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景观资源,制定适合新乡市的区域整体保护措施,延续历史文脉,突出地方特色。推进沿黄魅力景观带、大运河魅力景观带、南太行生态旅游带建设。围绕获嘉和南太行生态文化打造医养文化和太行山水魅力区;围绕卫辉比干文化打造寻根朝敬文化魅力区;围绕大运河文化和新乡主城区打造明清漕运商贾文化魅力区;围绕黄河古道文化和延津打造黄河故道魅力区;以原阳、平原新区为中心打造士大夫文化和革命文化魅力区;以长垣为中心打造汴京重镇和沿黄湿地魅力区;以封丘为中心打造美食文化和大运河宗教魅力区。

建设乡村休闲功能区。 推进大文旅、大健康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建设展现山水和田园风光的乡村休闲功能区。把具备条件的村落建设成为休闲康养度假单元,使其成为城镇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目的地。建设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基地、大运河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全国知名太行山康养度假胜地。推进“艺术乡村”及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建设。建设民族风情乡村休闲旅游区。在辉县市、卫辉市等地形丰富多变、景观资质良好的区域,依托观赏型农田、瓜果园、观赏苗木等打造田园综合体;在获嘉县、新乡县、延津县等平原农区,结合农作物生产、花卉园艺生产、森林经营等特色农业打造田园综合体;在沿黄地区,结合沿黄生态带建设、滩区居民迁建,围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打造田园综合体。

第四章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建设宜居、韧性、智能城市为目标,以城市更新主要指标为导向,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22〕76号)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使城市功能明显改善、城市环境明显改优、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

第一节  完善城市空间布局

构建“一轴两翼一组团”市域城镇空间格局。 一轴:以主城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到新乡县、平原示范区、原阳县为主干,打造郑新一体化发展先导区。两翼:以辉县市、获嘉县和卫辉市、延津县为两翼。依托辉县市、获嘉县打造郑新一体化产业转移示范区;依托卫辉市、延津县打造郑新一体化现代农业示范带。一组团:推进长垣市、封丘县一体化发展,建设东部城镇组团,打造长封县域经济协同发展示范区。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完善城区中心体系建设,统筹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聚焦七大片区的功能和品质提升;预控性规划轨道交通体系;以存量更新为抓手,提升中心城区空间品质。以市区为中心,构建区域网状交通体系,推进客货分流,打通新辉、新卫、新获、新新、新延快速通道和物流通道,加快中心城区与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新乡县、延津县、原阳县、平原示范区等县域中心一体化发展,形成要素高度集聚、辐射带动全市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

增强副中心城市和桥头堡带动作用。 支持长垣市发挥省际交界的区位优势,完善市域副中心城市功能,按照中等城市标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置,打造带动毗邻地区发展的新兴中心,建设豫鲁交界合作示范区。引导长垣与封丘县城联动发展,打造民营经济示范区。支持平原示范区建设极具创新活力与宜居魅力的新兴增长中心、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智基地、沿黄生态文化传承示范区的魅力地标。支持原阳县建设黄河生态文化传承示范区、郑州都市圈新兴增长中心、生态宜居城市、食品加工与制造业基地。

科学管控城市建设密度。 推进城市“留白增绿”,留足开敞空间、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形成错落有致、疏密相宜的城市空间结构。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控制建筑密度,新建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大公共开敞空间“挖潜”供给力度。合理控制各类历史风貌保护地段的住宅建筑密度。

严格管控建筑高度。 结合区位、功能分区等划定不同的建设高度控制区,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中布局,并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严格管控住宅建筑高度,新乡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6层。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中心城区建筑高度还应满足《新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修订版)相关高度管控要求。

第二节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体系,加强市政道路交通体系建设,系统提升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照明、通信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专栏四  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

市政道路交通建设工程。 以郑新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建设北环路西延、和平路南延、解放大道南延、南外环西延、金穗大道西延等区域连通项目,与国道107、省道229进行无缝衔接。实施科隆大道东延、宏力大道东延等工程,加快与新东区路网体系对接。加强高铁片区、铁西片区、新东区等重点区域道路建设,按照“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打通“断头路”“卡脖路”,建设城市支路,实施路口渠化,解决道路“肠梗阻”,改善中心城区交通“微循环”,形成“外成环,内成网”的交通格局。推进新飞大道北延、牧野大道北延、创业路等道路建设,形成三纵四横路网体系。建成高铁站区域地下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不断提高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启动自行车专用道工程,推进新、老城区试点建设,完善道路慢行系统。“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市政道路(桥梁)工程163个,总投资约144.86亿元,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m 2 以上。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针对易积易涝区域,增设雨水泵站,并对雨水管网进行提标改造,提高排水管网过水能力。新增雨水泵站5处;新增污水处理厂3处,新增污水泵站2处。 2025 年前完成城镇排水基础设施信息数据库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治污排涝提升工程36项,总投资6.6亿元。

城镇供水工程 。加快供水老旧管网改造。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 供水共9个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其中2021年2个项目,投资980万元;2022年2个项目,投资550万元;2023年2个项目,投资1100万元;2024年2个项目,投资1200万元;2025年1个项目,投资1100万元。

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工程。 加快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实施豫新发电厂热电联产机组扩建工程,中心城区供热能力达到4400万㎡。实施县城供热三年行动计划,推广工业余热、生物质能等清洁取暖方式,提高县城供热普及率。

城市绿色照明建设工程。 提高基础照明水平和照明质量,推广绿色照明,到2025年,城市节能照明比例达到70%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转型工程。 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大充电站(桩)、换电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低碳能源设施建设力度,“十四五”末,新增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30座,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1000个,居民充电桩2000个,加氢站15座。开展节水降损行动和节水型城市创建,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结合“五湖四河两渠”水网布局形态,打造“一环四横四纵”的滨水健身步道体系,规划单侧长度约141.6公里;沿着人行道设施等建设沿路健跑路径,规划单侧长度约120公里、单面1.5—4.0米宽的塑胶(彩色沥青)跑道。

市政设施灾后重建工程。 力争2022年汛前完成受灾地区水利、交通基础设施损毁修复,确保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工程在汛前具备防汛度汛功能。完成村民住房重建安置,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水利设施、城市防涝、应急体系等领域短板得到全面提升,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打造城市15分钟生活圈 。 加强城市医疗、养老、教育、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供给,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力争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3.5%以上。补齐市级“四所医院”短板,重点建设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医院;健全县级“三所医院”功能,每个县(市)重点建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级中医院和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提升全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补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短板,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合理分布。构建市域“一小时急救圈”,实现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城乡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新增三级医院13家,各县(市)建成1所三级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构建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优化15分钟生活圈,布局10分钟健身圈,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友好社会环境,到2025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初步形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达到50%。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 实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工程的统筹建设与有效衔接。建立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情况普查,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

第三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按照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22〕76号) (各县〔市、区〕城市更新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统筹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编制《新乡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聚焦完善城市空间结构、科学划分更新单元、补齐更新用地各类设施短板、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强化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构建更新政策体系等五大内容。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各县(市、区)政府根据专项规划,划定更新统筹片区,拟定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应当包括更新片区、更新范围、现状情况、片区功能定位、投资规模、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四节  推进居民住区更新改造

以街区为单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整治和低效土地利用再开发,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中、环境优美的城市街区。打造便捷快速生活圈,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程度。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规模化改造。 老旧小区更新以优化居住环境与完善配套设施为目标,采取以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方式。利用小区内部存量房屋、空闲空间补足设施短板,审慎开展拆除重建。持续推进 红旗区公路局家属院、牧野区军休所小区 等老旧小区通过政府主导、社区参与、自主改造等方式开展综合整治,通过实施建筑外观整饰、环境美化、完善配套等方式,改善居住环境。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积金等在老旧小区更新中的支持作用,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665个老旧小区、2444栋楼改造,总建筑面积903.4万m 2 ,惠及94710户居民。

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更新改造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高效利用土地为目标,坚持“留改拆”并举,统筹考虑产业发展、生产生活、群众就业等问题,持续提升居住品质、环境质量、经济效益。严控棚改范围和标准,优先改造规划核心范围内脏乱差的棚户区。持续推进四中小北街区域、型钢厂区域等棚户区城市更新工作,积极谋划铁西区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万余套。

持续推动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更新改造以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优化城市生态环境为目标,采取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并行的更新方式,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提升,提高城市化建设质量。城市建设重点片区、城市重大设施建设涉及的城中村,鼓励进行全面改造,完善商贸服务、公共服务、市政交通等综合服务功能。位于一般地区、建筑质量较好、建设年代较新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通过改善沿街立面、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环境景观,提升旧村居生活环境品质。城郊村和外围村采用以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方式,改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注重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推行现代居住区物业管理模式,加强旧村居治安管理与消防安全管理。

建设完整居住社区。 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以“六有”(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有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有全覆盖的物业服务、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为目标,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到2025年全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50%。

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化。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开展社区道路综合治理,贯彻海绵城市理念,推行垃圾分类,合理布局公共活动空间和公共停车,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老龄化和无障碍设施。2022年底,力争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专栏五  居民住区更新改造重点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 “ 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665个老旧小区、2444栋楼改造,总建筑面积903.4万m 2 ,惠及94710户居民。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 :“十四五”期间计划启动19个重点项目工程,共计改造8241户。

卫滨区4个:人民路中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南地块、八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王湾城中村改造项目、金家营城中改造项目。

红旗区3个:标准件厂区域棚户区项目、环城南街城南庄小学项目、县农资公司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

牧野区3个:吕村、堡上城中村、茹岗城中村以及十里铺城中村改造项目。

凤泉区1个:凤泉区耿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获嘉县1个:原亢村阀门城商务区改造城中村项目。

原阳县1个:原阳县阳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经开区2个:大杨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北张兴庄城中村改造项目。

平原示范区2个:高铁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原武新镇城中村改造项目。

卫辉市2个:城郊乡南张庄社区城中村、卫洲社区城中村(三期)改造项目。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2021年,各县(区)以街道为单位最少选择1个社区启动创建试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初见成效,全市35%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第五节  城市更新赋能产业升级

城市更新可以盘活利用低效土地,再造产业平台,助推产业升级,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空间,从而优化城市产业空间布局,实现人才聚集。产业定位要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变;园区功能要从单一生产功能向多元社区功能转变;运营服务要从物业服务向产业运营增值转变。

腾退低效用地,优化产业发展空间。 摸清底数,建立工业用地情况数据库。通过盘活土地,导入新兴产业,实现土地资源再利用,产业提档再升级。推进旧商业区、步行街、商场更新改造,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建筑和构筑物,植入文化、商业、展览、办公等新型功能,建设主题型文化创意和创新空间。

加强工业遗产保护。 开展我市工业遗产普查认定工作,加大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力度。合理保护工业遗产,推进老旧工业统筹利用。活化利用面粉厂、酒精厂等已停产、具有一定遗产价值的老旧工业,结合现状厂房等建构筑物植入文化、商业、展览、办公等新型功能,建设主题型文化创意和创新空间。

引导工业入园发展 。以保障制造业发展具备一定规模为目标,以成片产业园区为抓手,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向重点园区聚集,促进企业集群化发展。园区内严格控制工改商或居,持续推动传统工业区及零散工业区转型,原则上除产业园区外不再保留工业用地。

推动老旧工业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产业“退二进三”及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项目带动加快转型更新,盘活现有低效工业用地。航空啤酒厂等位于新乡市中心城区的旧工业(除工业遗产外)以拆除重建为主,兼顾综合整治,逐步置换生产制造功能,主要发展文化教育、商贸会展等第三产业,推动产业升级。位于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内的旧工业,鼓励结合园区定位与产业基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优势产业等。其他一般旧工业在规划指引下尊重市场意愿开展更新,发展居住、商业以及科教培训、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促进城市功能多元发展。

加速产业配套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围绕“引人、留人”,打造以产业为基础、融入城市生活功能、产业要素与城市协同发展的新型产业集聚区,即产业社区。产业社区拥有教育、医疗、商业、休闲等生活配套功能,满足现代人对居住生活、文化教育、社交休闲、健康体验等多元需求,从而吸引和留住高层团队和高端项目,推动产业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新乡市人才社区建设。

促进市场转型升级。 优化中心城区市场空间布局。积极疏解城市建设重点片区内的大中型专业商贸市场,通过项目带动实现功能外迁。牢固树立“片区综合开发”理念,以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积极引导洪门钢材市场等大中型专业商贸市场依托周边地区环境改善及功能置换实现功能外迁、转型升级。

第六节  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

营造城市特色风貌 。积极开展新乡城市风貌及建筑风貌管理研究工作,制定《新乡市城市风貌管控导则》。保护凤凰山森林公园、南水北调渠、共产主义渠、卫河等山体河道的生态景观,打造与自然环境融合发展的绿色生态城市。挖掘新乡市的悠久历史,展现卫河独特文化,充分发挥黄河、大运河、新乡南太行等历史文化与山水资源优势。落实《新乡市总体城市设计》及《新乡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风貌管控要求,加强对新乡“乡”型水系的整体风貌管控,重点强化新月古城节点、牧野湖节点、老火车站节点、新乡东站节点、铁西卫源湖节点等重要节点周边用地功能、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及色彩、以及景观风貌的管控。城区卫河两侧应同时落实《大运河新乡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管控要求。

第七节  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

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科学编制新乡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规划,全面开展全市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和认定, 深入 挖掘具有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历史文化遗存 ,注重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鼓励新乡市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积极推动卫辉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修缮和提升历史建筑,塑造城市风貌。加强我市辖区内各县(市)历史建筑确认工作的指导,加大对新乡县、延津县、封丘县历史建筑普查建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快完成我市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 加强卫辉市历史文化名城、辉县共城城址等的整体保护,积极保护历史城镇与历史村落 。 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以河为线、重要城镇节点为珠,线串珠,珠带面,构建一条主轴带动、五大片区支撑、特色文化引领、多点联动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空间格局。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加大文物开放力度,利用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作为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结合老城区有机更新改造,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红旗区段)。在保护好李家大院、付家大院、游家书屋、金龙四大王庙、百年药店等历史建筑与潜在遗产建筑的同时 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维护整修历史建筑,协调整治建筑景观。到2025年城市历史建筑的空置率不超过10%。到2025年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保护修缮率达到60%以上。严禁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第五章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全周期”城市管理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数智赋能,深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不断深化智能城市关键技术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推动城市管理更加现代化和精细化。

第一节  加强城市市容环境整治

整治市容环境。 持续推进文明创建、百城提质和人居环境整治,压实各区和相关单位责任,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城市十乱”问题。大力整治公共场所秩序、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河渠沿线环境治理、加强环卫设施管理、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大力开展乱圈乱占城市空间集中整治,查处取缔私占公共车位问题。合理布局临时摊贩区并规范管理,促进地摊经济发展。加强共享单车监管,合理控制投放规模。贯彻《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新人常〔2021〕3号),修订完善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规范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谋划推进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化利用,确保公益宣传占比不低于30%,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推行垃圾分类。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定点收集运转、末端机械化智能化分拣,通过高温焚烧和再利用,形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各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打造不少于一个街道的示范片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驻新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达到100%。具备千人以上就餐能力的单位,餐厨垃圾强制分散处理达到100%。谋划利用人民路与107交叉口环卫用地,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综合体,涵盖可回收物分拣、塑料制成品回收再利用、大件垃圾拆解等功能。到2025年末基本实现厨余垃圾单独处置为主、“预处理 焚烧”处置为辅的处理模式,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专栏六  垃圾处理项目

计划开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封场项目;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新建厨余垃圾集中处理项目;新建环卫大型综合体项目;新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项目;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迁建扩能项目;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

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维护。 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广场、公园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提高道路照明设施平均亮灯率。规范城市家具设施及设施维护,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专栏七  市政设施运行维护重点工程

道路:北环路整体提升改造项目、道路地下病害探测等。

桥梁:新飞桥、建设桥拆除重建项目。

排水:新乡市城区管网错接混接改造更新及破损修复工程、25座泵站双电源改造工程、市区污雨水管网清淤、修复、改造工程、易涝积水点改造工程、公交水位监测系统建设等。

路灯:安装路灯水位在线监测设备、主要交通路口路灯飞线落地等。

第二节  推进城市智慧化治理体系建设

构建智慧城市治理体系,实现“智能感知就在身边、安全网络覆盖全域”。加快以5G、大数据中心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城市大数据治理体系。打造高效协同、精准治理的社会管理新模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探索出一条符合新乡市情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做优龙头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引领行业转型发展;做实特色农业智能化示范工程,驱动行业数字化发展;做大新型互联网服务业,加快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

大力发展智慧交通。 推动行业监管数据平台及子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服务互联互通及输出交互。推动行业数据应用,实现交通运输运行状态的可视、可测、可控、可用。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有效提升路网“建管养运”智能化水平。推进网络运输平台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建设市级道路货物(含危险品)运输监管基础数据库和安全监管系统。推进公交智能化出行服务系统建设,提升公交企业智能化调度综合管理水平。

推进智慧停车建设。 编制智慧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充分预留停车设施建设用地。特别要做好老旧小区、医院、商业区、学校等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场规划工作。通过老城区地块改造、城市零星用地开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机械式立体车库建设等形式,建设智慧停车设施,扩大停车供给。鼓励利用学校操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扩大城市停车容量,切实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整合我市停车资源,以“互联网 停车”模式构建城市智慧停车运营平台。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监管系统,启动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到2023年底,建设 新乡医学院三附院北侧机械停车楼、红旗区文庙停车场、高铁东站西广场地下停车场、市政府南广场停车场项目等 示范性停车场(点)21个,新增停车位约13000个;智能化提升改造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约25000个; 在平原文化艺术中心、新乡宾馆、九州宾馆、新乡投资集团停车场等 新建、提升、改造的停车场(点)配建的充电桩达到3500个;将80%停车场(点)纳入市级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形成一网统管、共管共享的管理体制。我市中心城区停车位总量扩容提质,停车秩序显著好转,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统筹物联感知体系建设。 依托通信铁塔、电力塔、路灯杆、监控杆等塔杆资源,完成“雪亮工程”等城市前端传感器建设,新建、改造一类、二类具有人员车辆抓拍功能的前端智能传感器占比不低于80%,打造AI视频一张网,建设数据仓库和算法仓库,实现多级多域灵活组网。加快推进重要交通枢纽等9类重点部位,桥梁建筑、地下管廊等23类其他重点部位传感器建设与联网,促进物联网技术深度应用,构建城市“神经网络”。在中国电波科技城、大数据产业园和市行政综合办公区打造智慧园区示范工程。

构建智能云计算数据中心 。加快建设华为新乡云计算数据中心、河南鲲鹏云计算中心等项目,推进“多云共治”,构建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统一数据资源池。提升数据挖掘分析、数据治理、数据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一码通”建设,实现城市感知数据、政务数据、社会数据的全面汇聚与融合,为政府决策、城市管理、社会公益等各行业提供基础的数据信息服务。

城市管理智慧平台建设。 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搭建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统筹信息化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联网运行。搭建“一个中心、四个平台”(城市综合管理运行服务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综合执法平台、智慧停车监管平台、综合便民服务平台)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推进市、区协同建设。

专栏八 数字化治理工程

智慧停车重点工程 。到2023年底,建设新乡医学院三附院北侧机械停车楼、红旗区文庙停车场、高铁东站西广场地下停车场、市政府南广场停车场项目等示范性停车场(点)21个,新增停车位约13000个;智能化提升改造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约25000个;在平原文化艺术中心、新乡宾馆、九州宾馆、新乡投资集团停车场等新建、提升、改造的停车场(点)配建的充电桩达到3500个。

数字化治理工程。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社区云”,加快归集社区各类信息,创新社区治理线上线下模式,建设数字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进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到2025年,建成100个智慧社区样板。

第三节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改革城市执法体制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等相结合,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切实推进“创新新乡、富裕新乡、文明新乡、绿色新乡”建设,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第四节  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市、区、街道、社区(村委会)四级城市治理体制,加强综合统筹协调,开通全国统一的“12319公众服务号”,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建立全民城管便民服务平台,让市民群众有更多渠道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享受城市管理成果,提高城市生活水平。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围绕“一网通办”、“一卡一码便民服务”,促进城市运行。

第五节  加强城市风险防控

完善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全周期呵护城市安全,做强“城市大脑”,做细“神经末梢”,让风险隐患远离市民。把安全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更加重视“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强化重要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护,超前布局城市生命线,全面提升新乡市抵御各类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建设。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制,建立集中统一、智慧高效的现代化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空间防疫系统”,形成市级、区县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构成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健全完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合理布局人防骨干工程、配套工程,建设城市生命线系统、紧急疏散通道、防灾避灾空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到2025年城市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防空地下室。全力推进市、县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提高城市应急救灾能力。 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制,建立健全覆盖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编制“多案合一”的应急手册。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和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与应急物流体系衔接,提升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 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抢险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加强城市防汛排涝。 提升标准修复损毁的雨水管渠和泵站,加快开展管渠清淤工作。按照新乡市城区暴雨重现期3年一遇标准,开展雨水泵站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工作,对全市300余公里雨水管道进行更换改造,对26座雨水泵站进行改扩建。提升管渠设施设计标准,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快形成排水防涝系统化能力。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搭建新乡市智慧排水系统和市区防汛指挥平台,建设防汛指挥中心一座,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智慧排水系统。

专栏九  城市治理重点工程

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重点推进华为新乡云计算数据中心、河南鲲鹏云计算中心建设项目、新乡大数据中心续建项目、5G基站建设项目、5G高精尖工业互联网项目、5G智慧展示体验项目。

韧性城市建设工程。 改造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实施河渠、暗涵清淤41公里,实施城区13条斜沟综合治理,对全市300余公里雨水管道进行更换改造,对26座雨水泵站进行改扩建,增加泵站排水能力。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2㎡/人。

监测预警:市—县一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新乡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续建工程、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豫北暴雨预报预警中心项目等5项预警、监测项目建设。

应急能力:新乡市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卫滨区应急指挥中心、红旗区应急指挥平台、获嘉县应急指挥中心等4项应急指挥平台;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1项作业指挥系统;新乡县救灾装备及物资储备项目建设1项;潞王坟乡微型消防站项目;潞王坟乡分将池应急救援培训中心、新乡市唐公山应急救援及应急避险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豫北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新乡市凤泉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等3项培训基地、避难场所、应急保障项目。

第六章  改善城市居住条件

第一节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模式和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将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场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尽快形成有效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 加快推进三个市本级5600套和卫辉市石庄小区三期916套公租房项目建设。推进公租房分配方式改革,加大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高学历人才保障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公租房的综合效益;完善租赁补贴政策,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提高覆盖面;推进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力争2022年前实现全市公租房信息系统上线运营,实现住房保障业务“一网通办”。依托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公司,推进市本级7个项目、8033套公租房房屋租赁、住户管理、维修养护、物业服务等管理一体化和规范化。“十四五”期间,新增各类人才住房面积45万m 2 、筹集房源4000套。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违规问题的信用惩戒力度,营造良好的遵规守约氛围。

探索创新住房保障形式。 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以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为出发点,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及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专栏十  保障性安居重点工程

公租房建设项目。 推进市本级7个项目、8033套公租房房屋租赁、住户管理、维修养护、物业服务等管理一体化和规范化。加快推进三个市本级5600套公租房和卫辉市石庄小区三期916套项目建设。

人才公寓项目。 新增各类人才住房面积45万㎡、筹集房源4000套。其中重点人才公寓项目3个,包括新乡学院人才公寓项目、河南科技学院人才公寓项目、金园小区人才公寓项目。

第二节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减少房地产对金融资源的占用,完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优化住房市场供应。 发展改善性住房,着力解决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矛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支持租房、购房等多样化的基本住房需求。健全住房和土地供应联动机制。加强土地供应联动,以实际需求和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为基础,做好住宅用地需求预测和工地计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与时序,实现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均衡;加强住宅用地供后监管,保障土地供应真正转化为住房有效供应。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以“政府引导、监管联动、属地负责、依法规范”为原则,探索完善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运作方式,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发展。以“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建立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市场运作、政策鼓励、多策并举、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为重点。到2025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房屋租赁市场体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理念,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逐步推进市、区、街道、社区(村委会)四级联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达到政府监管有力、信息服务共享、市场运营规范、租赁关系稳定、权益保障充分的房屋租赁市场新格局。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完善城镇新市民缴存扩面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优化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机制,发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强化资金风险管控,提升信息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化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整合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和要件,加快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掌上办理”。

第三节  提高住房品质

提升建设质量。 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积极推广全装修住宅,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住房条件和建设质量。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管理,推动新建商品住房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提高城镇居民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

完善居住功能。 指导规划设计高水平设计与施工,推进新建住宅项目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同步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推进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社区。以住宅为载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智能产品在新建住宅中的设置,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的互联互通,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

第四节  优化居住环境

加快老城环境整治 。结合城市双修和海绵城市建设,通过绿色廊道、城市公园体系的构建,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城市绿化景观。加大社区公园、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建设力度,加强老城区绿地建设,均衡城市绿地分布。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2021〕30号)工作部署,按照“先拆违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硬件后软件”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补齐老城区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停车、通信等基础设施短板;完善社会活动场所和公共服务配套。推进老年友好社区规划建设,加装电梯、增设停车设施和养老设施,改善小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的居住生活状态。实施小区亮化美化、增绿工程。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 持续推行红色物业创建活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提升物业服务行业人员素质。研究制定《新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提升专业化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协调联动机制,着力解决跨区域物业企业规范整治问题。

拓展物业延伸服务 。 探索将物业服务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纳入本地现代服务业规划。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同时,创造更多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满足业主不同需求。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房屋中介等领域延伸,促进物业服务由物的管理向人的服务转型升级。

第七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大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  提高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统筹各级规划编制。 加快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的指引下,按照村庄分类和“急用为先”的原则,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优先完成“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示范村和“千村规划”、“百镇千村”“两县十乡百村”等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重点村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支撑乡村建设行动起步实施。

加强分类指导 。 强化村庄规划引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推动村庄基础设施合理布局、配套衔接、提档升级,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示范创建为载体,统筹推进绿化、亮化及污水集中处理等,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积极引导特色产业鲜明、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庄,乘势而上打造农村“美丽经济”。城郊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规划统一建设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搬迁撤并类村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引导向中心村或城镇转移集聚;特色保护类村庄,加强保护利用。

建立乡镇乡村规划委员会制度。 成立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规划师、乡贤、村委干部、群众代表等共同组成的乡村规划委员会,统一管理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的有效管理,规范村庄规划建设行为,杜绝村庄规划修改的随意性。将乡村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批等纳入乡村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决策内容,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决策机制,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第二节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 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到2025年,全市县域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构优化并有效衔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所有建制村最多一次换乘可到达县城;农村物流服务覆盖乡镇、建制村比例基本达到100%,力争县级物流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1~2个;力争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成15个;建制村直接通邮比例达到100%,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快递比例达到100%。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 以县域为单元,统一规划建设管护城乡路网和水、电、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快构建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改造,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的入户道路基本实现硬化。推进农村生产生活道路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农村公路建设与农业生产道路实现应接尽接。推进供水入农房,城镇附近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实施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行动。加大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力度,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施“气化乡村”工程,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积极推进燃气下乡。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城区管道天然气向重点村镇、农村新社区延伸。实施农村5G网络覆盖工程,在县域城乡建设5G基站,支撑农村5G用户。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补齐乡村教育短板。2025年底前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基本补齐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全面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现“三个课堂”在农村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传染病防控处置能力建设和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最低养育、高龄老年人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基本完成。推进民生保障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每个县(市、区)至少在2个乡镇(街道)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加强小城镇图书馆、电影院、体育场地、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服务便利化程度。

专栏十一  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

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积极推进河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市“四好农村路”示范乡创建,支持封丘、新乡县创建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强化水源保护,推进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造,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左右。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成248个农村配电台区升级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248千米,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压减至16小时以内。新增农村天然气用户8万户。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

第三节  整治提升农村生活环境

按照“全域治污治乱、有序完善设施、择优打造美丽经济”的思路,分类推进村庄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和保洁力量,在县域内搭建覆盖乡村全域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解决垃圾“出口”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以乡镇或较大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以县或乡镇为单位,统筹谋划建筑垃圾处理途径,形成县或乡镇统一调度、村庄联动配合集中用于建筑垃圾消纳再利用、铺路填坑、就近掩埋、筑坡造景或修铺街道路肩等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分区分类有序治理。坚持梯次推进,优先治理黄河流域、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七类村庄生活污水,2022年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8%。二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将农村河塘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落实属地管护责任,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继续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积极开展乡村水环境治理,打造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分类推进农村改厕,严格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加强农村旱厕改造及配套污水处理,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提高改厕质量水平,加强后期管护服务。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 到2025年,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35万户,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基本实现我市农户厕所应改尽改。

强化示范带动。 推广“一宅变四园”经验,加强村庄荒芜宅基地治理。持续“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沿黄森林示范村”、“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示范项目创建。到2025年,50%以上的乡镇政府所在地达到“美丽小镇”建设标准,3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四美乡村”建设标准,50%以上的庭院达到“五美庭院”建设标准,打造300个“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示范村。

专栏十二  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按照新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4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规范运行,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2%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8%。建设 静脉产业园项目和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项目;开展森林乡村绿化示范村建设行动:全市每个乡镇每年新建2个森林乡村绿化示范村,建设沿黄森林乡村“示范村”36个。

第四节  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深入开展新型农房建设试点, 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 。加强设计引领, 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涉农县(市、区)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引导村民建设风貌乡土、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住房。 编制图册应至少选取当地三种不同的典型宅基地类型,每种宅基地类型编制不少于三套户型设计方案。 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积极推广造价低、效果好、绿色节能、施工简便的农房抗震加固技术,探索装配式钢结构房屋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应用。加快推进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对农村建筑工匠实施规范管理。

第五节  加强乡村风貌保护塑造

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 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改善村庄公共环境。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乡村。

山地丘陵村庄主要集中在辉县、卫辉北部地区,村庄布局应充分反映出地形地势的特点,顺应地形和地势走向组织道路系统、景观轴线,因地制宜地布局休憩观景节点。重点塑造独具太行特色的村庄风貌,实现“景村融合”。

平原地区村庄主要集中在中南部平原地区,村庄布局应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充分体现独具新乡特色的民居建筑风格,塑造独特的农耕文化景观。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林木资源、标志物构建整体平缓的村庄天际线。结合村民生活生产需求,合理选择具有较好景观风貌、适宜空间尺度、适合步行的道路作为景观轴线。

滨水地区村庄主要分布于河流、干渠及湿地周边,村庄布局应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围绕河流、坑塘作为村庄肌理的“主轴线”或“中心节点”,突出体现建筑与水体的关系。重点控制临水建筑的高度,打通由水面向街巷延伸的视觉走廊,使水景与街景相互交融,形成宅、街、水三种要素组合而成的空间序列。

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 指导小店河村、张泗沟村、郭亮村等传统村落所在乡镇政府进行保护规划编制与修编。持续推进非国家历史名城的县普查推荐工作。建立完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机制,评估监测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提升保护品质和各级政府、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

全市拟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传统村落共26个,其中辉县市拟推荐申报16个,卫辉市拟推荐申报9个,长垣市推荐申报1个。各县(市、区)住建局会同文旅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局组织做好调查工作,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统一汇总后报至省住建厅。

专栏十三  推荐申报26个传统村落

26 个村落中省级传统村落9个,分别为:辉县市 张村乡枣园村、平岭村、里沟村、和漫村、滑峪村,沙窑乡石门郊村,拍石头乡松贡水村、黑沟水村;长垣市孟岗镇伯玉村。其余17个为:辉县市薄壁镇平甸村,张村乡郗庄村、山前村、黄道水村、宰河村、流河村、汪沟村,沙窑乡水寨窑村;卫辉市狮豹头乡猿猴沟村、抵鹿泉村、龙卧村、靳庄村、范坡村、流水村、砂掌村、山岭村、北庄村。

第八章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装配化装修,推行绿色建造、智慧建造,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

第一节  推进建筑节能降耗

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 围绕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构建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开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技术、设备和材料研发,形成适宜本区域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技术体系;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加强装配化装修、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智慧建造等技术研究;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

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积极采用围护结构保温、节水器具、节能灯具等节能节水节电改造措施,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加大超低能耗建筑和低能耗农房推广力度。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筑能效提升,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沿黄生态带建设,积极开展低能耗农房试点建设;加强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低能耗农房的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评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节  转变建造方式

发展装配式建筑。 紧抓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建设发展机遇,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轻钢结构装配式农房集中连片示范建设。以高新区、原阳县、延津县为重点区域,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应用。培育智能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龙头企业(集团)及产业生态圈,优化产业布局。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棚户区安置房项目力争达到100%。

发展智能建造。 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支持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国家及省级绿色建筑创新奖,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发展绿色建造。 落实国家和省绿色建材发展政策,加快推行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规范市场消费。积极培育省级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建设,建立形成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生产综合基地培育建设梯队管理机制,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应用,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第三节  培育建筑全产业链

强化全产业链培育 。充分考虑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强化全产业链招商,加速全产业链布局,实现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学校、医院、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和装饰装修一体化。鼓励引导开发建设单位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加大装配式建筑部品和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培育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引导央企及外埠企业在新设立产业化工厂,实现产品落地生产,形成全产业的龙头企业。创新生产管理模式,推广BIM技术应用。制定我市BIM技术应用相关政策措施,编制技术应用系列标准。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主体,推进BIM技术应用,形成一批示范项目。建立BIM技术构件库、部品库,转变传统建筑设计方式。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工程中,试点应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一批试点项目,培育一批本地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通过试点项目建设,完善与总承包方式相适应的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第九章  加强城乡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为主线,以建筑施工安全为底线,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加强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掌握详实准确的全市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承灾体空间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成果数据库,摸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抗灾防灾能力,为非常态应急管理、常态灾害风险分析和防灾减灾、抗震加固改造、城市更新、韧性城市建设、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落实《新乡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 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新建质安〔2020〕24号 )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利用原有 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住宅电梯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确定辉县市为市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制定并落实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开展城镇地下空间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编制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规划。

持续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 。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落实《新乡市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公共区域窨井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新城建联办〔2021〕2号)中“三年目标两年完成”的奋斗目标,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现问题迅速响应、快速处置,实现新增病害窨井盖动态清零。充分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技术,建立窨井盖智慧化档案,实现窨井盖信息化监测和智能化管理。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窨井盖整治任务。到2023年底,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相关技术标准基本健全,信息化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持续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重点排查整治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和农村气代煤在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做好燃气管网设施特别是用户端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对储气站(罐)、阀门、管网、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设施设备进行严格检查、检测,确保安全供气。宣传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入户安全检查,推广室内燃气安全技术应用,提升用户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二节  完善责任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细化工作措施,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监理单位监督责任,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现场服务能力,履行政府工程质量监管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工程质量治理的工作机制。

夯实监管责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健全安全生产巡查、约谈、挂牌督办、考核奖励、联合惩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全面推广使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服务,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提高质量监管效能。 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全市工程质量监管人员在岗教育培训,组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骨干人员业务培训,促进全市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积极推广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现场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加大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信息化监管效能。

加强监督管理。 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快办快查快处工作流程,严格对事故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加强安全事故通报和查处督办,强化约谈制度,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节  夯实安全基础

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通过宣传发动、示范引领、落实责任、严格督导等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巩固提升已有成果,扩大覆盖范围,实现规模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全面建成信息通畅、全员参与、规范有效和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

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化水平。 推行住建部和河南省住建厅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2018〕95号),认真开展《新乡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落实工程质量手册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新建质安〔2020〕44号)学习培训。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定和日常标准化考评。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提高工程检测整体水平。 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行为,推进检测机构管理标准化、行为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和报告信息化。

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队伍能力建设。 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配套政策,升级优化信息系统,加强机构建设、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提高消防审验人员专业技能和工作质效。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

坚定不移推进行业改革,加大“放管服效”改革力度,强化科技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进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 抓住新基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深入分析制约民间投资发展深层次原因,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社会投资活力。采取特许经营、PPP模式、价格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专项债券资金撬动作用,加强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多渠道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投入城乡建设。

第二节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对标先进省市,重新梳理审批事项和流程,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管理,实现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落实联合审查、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应用。完善联合审验机制,牵头部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工改系统同步开展审批服务,审批信息全程共享,减轻企业负担。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在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推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的基础上,扩大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在项目核准备案、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其他工改审批事项的应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管理,规范预先审查,防止体外循环。

第三节  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工程造价改革

优化完善标准体系 。立足地域特点,聚焦政府职责范围内公益类标准,适度提高标准对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防灾减灾等强制性指标要求,改进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机制,增强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适用性。加大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力度,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鼓励团体、企业参与编制地方性标准。优化精简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

深化工程造价改革 。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监管体系,推行工程造价备案制度,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和价款结算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双拖欠”等问题,使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到2025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城市更新和人居环境建设指挥部,按照合账化、清单化、节点化要求,具体负责项目的推进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将本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列入本地相关专项规划,明确责任部门,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进度安排,抓好组织实施。

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城市更新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征收拆迁和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基础设施补短板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基层群众意见征求和政策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城市更新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示范带动。 积极争取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试点示范,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人居环境范例奖。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等创建成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选择一定区域,探索打造智慧、低碳、宜居、宜业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加强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推介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现实意义、重点任务,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加强媒体监督,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为政府、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节  加强要素保障

强化土地保障。 落实“放管服”要求,对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海绵城市 、污水和垃圾处理、重大道路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腾退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强化资金保障。 优化财政政策,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支持住房保障、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建筑节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村镇建设等民生事业发展。积极创新PPP、特许经营等多种模式在设施建设、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应用,形成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广泛吸引包括民间、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城市更新的支持政策筹集资金。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支持城市更新资金筹措。财政部门按照《城市更新特许经营协议》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强化政策保障。 相关职能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实施主体协调各类政策性资金、招商奖励以及专项债券申报等工作。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城市更新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政策,形成城市更新和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政策清单。

强化人才保障。 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引进人才留新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新政办〔2022〕62号),围绕服务中心大局,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强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组织发挥优势和特色,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模式,为执(从)业人员提供多渠道、多类型的继续教育资源。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培养一批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

第三节  抓好规划落实

实施城市体检评估。 以绿色、低碳、韧性、安全、宜居、智慧、人文城市建设为目标,结合国家、省下达的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统筹分析城市建设管理关键问题。建立常态化的城市规划体检评估机制,确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体检评估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市体检评估。以应用为导向,对城市更新和专项项目实施先行体检,利用社会满意度调查和专项调查,查摆焦点问题,将城市体检结果作为开展城市建设更新的重要依据。推进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数据采集、分析论证和问题诊断,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决策的智能化和精细化。

开展乡村建设评价。 配合河南省住建厅研究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搭建乡村建设信息平台,完善乡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建立常态化省市联动评估工作机制。利用国家和地方统计数据、第三方调查等方式,以县域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成效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

加强规划督导落实 。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目标及重要的预期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定期检查,落实到位。“十四五”中期,采取第三方为主、政府自评估为辅的方式,对“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完善规划调整制度,如遇国内外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他重要原因导致经济社会运行与规划目标发生重大偏离,以及中期评估认为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或者修订的,应适时提出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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