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 12 月 29 日
新乡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6号)精神,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和促进力度,着力推动我市中医药振兴发展,结合新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基固本、守正创新,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更好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新乡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 2025年,我市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更加繁荣,中医药国际合作更加深入,— 2 —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强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升级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加快中医院能力提升,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基本实现市、县级政府(不含市辖区)举办中医医院全覆盖,不断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2.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新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新乡县中医院建设,推进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院创建为三级中医院。二是加快推进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推动省级示范中医康复科建设,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三是加快推进现有 3个(原阳县中医院、辉县市中医院、延津县中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全市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 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现“乡乡有中医馆、村村有中医服务”。建成 3—5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西医结合示范项目。五是探索中医药服务新模式,积极争取遴选建设 1—2个国家或省级名医堂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二)发展中医治未病能力
1.工作目标。深入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儿童保健、康复等融合发展。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
2.重点任务。一是依托三级中医院(长垣市中医医院、辉县市中医院、原阳县中医院)争取遴选1个以上市级中医治未病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带动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二是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中医药干预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小儿推拿培训、妇幼健康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财政局
(三)强化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1.工作目标。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在老年人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防治和康复中持续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
2.重点任务。一是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项目。二是积极争取省级示范中医老年病科项目,带动提升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四)支持建设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
1.工作目标。积极配合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基本建成省级中医药医疗信息监测体系、中药质量信息数据标准和统计体系。
2.重点任务。一是配合省级中医药医疗信息监测平台,开展中医药统计工作和统计指标体系研究。二是依托现有资源配合省级中药质量信息统计平台,构建统一规范的中药质量信息数据标准和统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
三、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
1.工作目标。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2.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新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支持推进长垣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二是在全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化中医科室。三是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争取遴选1个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卫健委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加强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攻关
1.工作目标。提升重大疾病临床疗效和中药质量水平。
2.重点任务。支持有关单位开展科技攻关,将中医药领域列入生物与新医药产业研发联合基金等项目指南。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中医药技术装备研究
1.工作目标。提升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水平,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2.重点任务。加强中医特色智能化研发,重点开展中药饮片制剂、道地药材、智能医用诊断等领域技术研发。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五、发展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搭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梯队
1.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岐黄工程”“仲景人才工程”,积极打造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培育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临床人才,推动建设高端中医医学创新团队。
2.重点任务。一是积极培育推荐青年岐黄学者、全国优秀中医研修人才,遴选培养一批中医药骨干师资和中药、护理、康复、管理等方面骨干人才。二是实施省级“仲景工程”,积极培养省级中医药学科领军人才、中医药学科拔尖人才、中医药学科青苗人才;依托仲景书院培养 2—3名高级仲景经方人才。三是全面推进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工作,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
(二)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
1.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大力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支持从事中药炮制、制剂、加工等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带徒授业。推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每年要及时申报中医本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通过开展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基层培养一批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为基层培养骨干人才。二是积极争取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在革命老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扩大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中医药学科青苗人才培养规模。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市委编办
(三)拓展人才培养体系
1.工作目标。通过设立教学门诊等形式,探索将师承教育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全过程,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
2.重点任务。做好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河南省名中医、老药工和中医学术流派的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 20个以上传承工作室,培养 100名以上学术继承人。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一)提升中药材种业质量
1.工作目标。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优良品种选育与良种繁育能力进一步提升,优质种子种苗广泛推广应用,中药资源监测能力明显提高,从源头保障中药材质量。
2.重点任务。一是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良种繁育。积极培育道地药材新品种,开展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认定。支持在南太行和黄河故道平原道地药材优势产区建设 5个以上药用植物种质繁育基地。二是加快培育中药材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支持其开展提纯复壮、品种选育、良种扩繁和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种子种苗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三是依托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成果,逐步构建我市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卫健委、林业局
(二)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
1.工作目标。珍稀濒危中药材种植技术取得新进展,中药材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实现有效转化和示范推广,规范化种植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2.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完善中药材生产技术规范,深入开展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在道地药材产区建立千亩种植基地3个以上,百亩种植基地 10个以上,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二是建设珍稀濒危中药材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基地,广泛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探索中药材林下种植模式并示范推广。三是依托省级药品监管体系,依据《药材检验检测能力资质认定范围清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
(三)推动中药材产地加工与饮片炮制技术传承创新
1.工作目标。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中药饮片质量进一步提升。
2.重点任务。一是配合省药监局制定完善豫产道地药材质量标准、炮制规范。二是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三是建设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挖掘与传承中药炮制理论和技术。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工信局、科技局
(四)推进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1.工作目标。道地药材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区域特色优势更加突出,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2.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道地药材产区规划,引导中药材生产向丘陵山区集中。二是积极支持创建以中药材为主体的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推进中医药产业向优势道地药材产区集聚。三是着力培育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中医药产业链群,推进中药材在药食同源产品、中药衍生产品等方面的研发应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卫健委
(五)培育壮大新乡道地药材品牌
1.工作目标。聚焦封丘金银花、卫辉卫红花、辉县连翘等优势品种,叫响新乡道地药材品牌,增强新乡道地药材品牌竞争力。
2.重点任务。一是支持新乡道地药材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二是支持中药材大县辉县市、封丘县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是办好百泉药交会,积极组织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提升新乡道地药材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
七、弘扬中医药文化
(一)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1.工作目标。加强中医药类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体验场馆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文化体验体系。
2.重点任务。一是谋划建设新乡市中医药博物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类博物馆、展览馆和服务体验区。二是探索开展中医药相关文物、史料及代表性见证物的征藏工作,完善中医药收藏体系;积极参与国家中医药博物馆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构建中医药博物馆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三是推动建设 3—5个中医药主题文化园(街),推出一批精品中医药展览,开发一批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推进中医药文化长廊、文化街区和主题公园建设。在基层中医馆、国医堂、村卫生室等群众活动场所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文旅局、卫健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
(二)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
1.工作目标。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力度,通过展览展示、健康咨询、科普讲座等形式,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健康养生知识,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全市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在“十四五”末提升至 25%左右。
2.重点任务。一是积极参与省中医药文化与管理研究项目和中医药文化著作出版资助专项。二是支持创作 10个中医药新媒体产品,打造具有代表性的中医药文化节目和中医药动漫作品。三是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优势,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文旅局
八、推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和中医药开放发展
(一)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1.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管理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2.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市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创建示范县县级政府
(二)提升中医药开放水平
1.工作目标。广泛参与全球中医药各领域交流合作,提升我市中医药开放水平。
2.重点任务。一是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市场化方式与有合作潜力和意愿的国家共同建设友好中医医院、中医药产业园;稳步推进中外联合中医中心建设。二是建立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三是鼓励我市中医药企业参与“一带一路”贸易,支持我市中医药企业通过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平台“走出去”。四是积极推动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抗疫类中药产品海外注册和应用。
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卫健委、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充实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振兴发展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协同抓好方案落实。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制定评估方案,开展动态监测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将中医药相关项目纳入健康新乡建设重点投资范围,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投入支持力度。鼓励设置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
(三)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服务价格评估体系,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标准并适当进行动态调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设置限制条款。
(四)提供人才政策支持。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完善西学中人员执业范围相关规定。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机制,规范准入路径,提高执业质量。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待遇,巩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将中医药领域优秀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加大中医药领域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力度。在中医临床系列职称评审中突出中医思维和临床能力导向。
(五)加强中医药科技管理。建立完善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机制。完善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推动产学研医政深度融合,落实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调动中医药科技人员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技术装备研发。在市科学技术奖励评选中单独设立中医药专业组,实行同行评议。
(六)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强化我市道地药材资源保护和生产管理,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提升中药材质量。优化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注册审批和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同名同方药等,探索建立依法依规实施豁免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及部分临床试验的管理机制。
(七)注重中医药文化传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各地要把中医药文化工作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总体框架,加强对当地中医药文化资源的调查整理、挖掘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提升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