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信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 , 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对科学兴趣的引导和培养要从娃娃抓起,使他们更多了解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形成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7 〕 35 号)有关要求,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挖掘青少年科学家潜质, 市科技局决定 , 重点针对 重视科技创新教育, 有一定建设场地的中小学组织开展 202 3 年度 “ 信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 ” 建设 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校 应为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学校 领导班子应当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重视青少年科技创新工作, 能够明确分管 领导 和责任部门; 具备 2 名以上 能够指导青少年开展科技创新教育与实践的专职 教学工作人员 , 并 具备科技创新 相关 课程教学辅导的专业知识技能。

     ( 二 ) 学校 应 具备让学生自己动脑、动手,充分体验研究、发现过程的教学理念,从而提高学生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对人工智能、机器人编程、创新(创客)教育等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探索 , 力争通过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打造学校办学特色,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学校应 拥有无偿使用的、稳定的、功能条件基本完善的科技创新实验室场地( 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 ) ,用于 建设 “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 ,建立并不断完善 科技创新实验室 管理制度。

     ( 四 )申报学校应能筹措专项经费用于 “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的 建设 、 相关 仪器设备运行维护及 课程建设 等方面 。通过引入先进教学理念和先进教学设备,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人工智能的启蒙、开发、设计,培养学生创客精神。

     (五)申报学校应结合本校现有办学特色和优势,融合科技创新教育理念,以优质课程资源为支撑,以活动课程模块带动应用,激发学生科技创新兴趣,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逐步 实现学生全员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六)   申报项目需遵循《信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实验室 ( 试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及《信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申报学校需填写《 信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 》 项目申报书 ,经主管部门审核加章后,连同有关附件一式 两 份于 202 3 年 8 月 15 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农村科技与人才科普科 ,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对于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优秀 “信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市科技局将择优推荐申报河南省科技厅“小小科学家操作室”。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豫政〔 2021 〕 28 号 ) 要求 , 中心城区管理范围内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 各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资金由各县财政负责落实。

二、申报程序及咨询电话

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加章申报;其他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区)、管理(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加章申报。

申报咨询电话:市科技局人才科普与农村科技科 8093690

     电子邮箱: xyskjjnck@163.com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湾风景区新七大道榕基软件园数字大厦 9 楼

 

    

附件1:信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信阳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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