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建设篇)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012
  • 信息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9 05:14
  • 名 称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建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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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建设篇)

    第十篇 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建设

     

    加快科技进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教育产业;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构建人文许昌。

     

    第三十八章  促进自主创新

     

    加大科技投入,促进自主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求在事关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的攻关上取得突破,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力引进外部智力资源,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我市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构架。建立自主创新引导机制,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科技中介服务。落实科技人员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和公民积极申请和实施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引导许继集团、黄河集团、许昌卷烟总厂等优势企业创建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强科学普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技意识和素质。

    紧紧抓住省政府把我市列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的机遇,努力调动社会资源特别是民营资本和风险资金的投入,促进产业要素聚集,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在具有比较优势的电力电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形成纵深较广的产业链,建成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形成以点带面、以核心骨干企业带动企业集群发展的良好局面,让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支撑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打造我市在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新优势。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第三十九章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进教育创新,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在巩固提高“两基”、“普九”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到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2%。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力争到2010年全市普通高校在校生达到3万人,完成许昌学院扩建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支持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实现专升本,完成东城区新校址建设;推动中专教育向专科升级,新培育一到两所专科学校,各县(市)要分别建设1所具有特色的职教中心或1-2所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坚持“一保三放开”,发展教育产业,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办学体制,促进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整合、优化城市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进一步增加农村教育投入,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贴;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初中和优质高中建设等工程;完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第四十章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以文化资源为依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不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协调发展。

    加快体制改革,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增强活力和竞争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在保证主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人才优势,搞好多种经营,增加收入。整合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企业集团发展。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限制,以资本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扶持现有文化企业中具有一定规模、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组建集团,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努力发展若干个主业突出、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进军文化产业,特别是高新文化产业领域,引导重点民营文化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外资兴办新的文化企业,对现有文化企业、旅游景区、文化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产业品质,增强竞争能力。

    抓好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大力发展以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化旅游为代表的主导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以网络服务、有线数字电视、广告会展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以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和工艺品生产销售为代表的社会文化产业。重点建设市文化中心、春秋影视城、数字电视客户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东城区图书城等文化重点项目,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促进文化全面繁荣。加快发展文学艺术事业,重点抓好文化精品的生产和创作;积极发展社会科学事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和文化建设,千方百计活跃人民文化生活。

     

    专栏12   科技教育文化重点工程及发展目标

    技术中心。到2010年,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2个;研究开发费用占GDP的比重达到1.5%。

    高等教育。完成许昌学院二期、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工程。

    高中阶段教育。完成许昌二高迁建,五个县(市)重点高中迁建、扩建。

    义务教育。完成许昌市区四所初中、农村中小学危房改扩建和农村寄宿制学校扩建。

    文化产业。完成春秋影视城、东城区图书城、数字电视客户服务中心和市、县、乡三级文化基础设施等一批文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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