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篇)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0610-00013
  • 信息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06-10-19 05:14
  • 名 称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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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篇)

    第十一篇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为核心,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实现全市人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最佳化,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十一章  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实现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公民的婚姻生育行为,改进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工作的指导,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强医疗卫生、教育、休闲娱乐等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

     

    第四十二章  完善医疗卫生体系

     

    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卫生保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三大网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东城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步伐。弘扬祖国传统医学,大力发展中医事业,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急救网络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能力和水平,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控制艾滋病、肺结核、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搞好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工程,加快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农民就医环境,全面提高农民医疗保健水平。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完成许昌卫生学校晋升专科教育工作。加快医疗卫生体制创新,对现有经营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建立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发展残疾人事业,积极为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条件。

     

    第四十三章  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以体育场馆、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和各类健身俱乐部为载体,大力发展大众健身休闲体育。大力发展竞技体育,重点培育摔跤、射箭、射击、体操、自行车、田径、船艇、游泳等优势竞技体育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发体育休闲市场,发展体育中介业。做好体育彩票发行工作,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在体育设施建设、大众体育服务中的作用。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加快高标准现代化体育场馆建设,到2010年,建成许昌市体育中心。

     

    第四十四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全面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县域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门路。完善就业培训和服务体系,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大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技能。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解决城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问题,努力提高弱势群体的收入水平。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参保和失业保险费征缴力度,提高基金保障能力,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贫困人口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残疾人事业、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对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力度,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努力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向省级过渡。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专栏13 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障重点工程及发展目标

    医疗卫生体系。完成许昌东城区医院、市疾病控制体系、市县级医疗体系、46所乡镇卫生院等一批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完成市劳动力市场、培训中心、金保工程建设,实现省、市、县保险、市场、信息系统联网。

    社会保障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基本养老覆盖人数达到29万人;城镇职工人数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0万人;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

    社会福利。完成市老年公寓、长葛夕阳红老年公寓等一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

    劳务经济。到2010年,全市劳务经济收入达到100亿元。

                        

    第四十五章  抓好安全生产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职责职能,加强安全监管检查队伍自身建设。严格安全执法,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公路、铁路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减少交通事故。加强药品、食品、餐饮卫生等的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安全标准,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第四十六章  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许昌。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乡镇、行政村和民族聚居区的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坚持依法治市,加强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基层民事调解体系建设,全面化解各种矛盾。依法治理社会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打造“平安许昌”。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完善青少年宫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施功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建立覆盖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许昌”。大力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第四十七章  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切实抓好防震减灾等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稳定的特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信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地震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和气象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基地建设和人工防雹系统研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气象保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按照“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方针,加强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建设,提高平战转换能力。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和交通战备设施建设,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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