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2013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通知
许工信〔2013〕7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许昌新区(中原电气谷),局机关各科室:按照《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3年“15512”投资促进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许发[2013]4号)的要求,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2013年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任务按照我市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全市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深入实施“三四五”产业发展战略,做大做强三大主导产业,做优做精四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要求,2013年全市共确定120个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总投资额730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67亿元。其中,全市重点工业项目85个,总投资644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08亿元。全市12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中,续建项目65个,新建项目55个,年度计划竣工项目47个。其中,长葛市20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3.1亿元,竣工项目8个;禹州市15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6亿元,竣工项目6个;许昌县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7.2亿元,竣工项目12个;鄢陵县1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6.4亿元,竣工项目6个;襄城县17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5.6亿元,竣工项目13个;魏都区7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7.8亿元,竣工项目3个;经济开发区15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3.7亿元,竣工项目9个;许昌新区(中原电气谷)9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6.4亿元,竣工项目1个;东城区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8.5亿元,竣工项目0个。二、强化项目服务继续坚持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联系服务工业项目制度。各县(市、区)工信局对当地建设项目负责,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建设的总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在建项目要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节点计划;新开工项目,要建立台账,限期完善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许昌市工信局领导和科室人员联系县(市、区)工业项目(见附件1)。重点把120个工业项目纳入企业服务活动范围,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支持这些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计划,争取资金扶持。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全市12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实行月报制,各县(市、区)工信局和市直有关企业要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监测和报送工作。每月25号前将本月项目的进展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予以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汇总表所要填写的内容必须认真属实,若有问题,应填写问题的具体内容及解决建议和要求。四、加强监测和考评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监督检查,坚持现场督导、配合联动、定期汇报等制度。每季度对重点项目实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围绕重点项目开工情况、在建项目投资完成进度、竣工项目完成情况等指标,年终对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以及各地工信局履行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和年底考核,对圆满完成计划目标任务和月报工作优秀的给予表彰。联 系 人:规划和产业政策科 朱红彬联系电话:2965261E - mail: f5507@126.com 附件:1、许昌市2013年重点工业项目责任表2、许昌市2013年工业重点进度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135821005328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