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精神,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度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望各部门高度重视,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为重点,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一、 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有关中介机构备案材料一式三份(含各表电子版)报送许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要求请参照“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中“高企认定”专栏《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其中许昌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一份;待初审通过后,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申报材料右上角明确标注正本、副本)分别报送许昌市科技局三份,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一份。
二、 时间安排:
10月8日收高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材料; 10月10-11日,下企业实地查看,进行初审;10月15日收正式上报材料;10月16日四部门汇总材料,上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0月23日推荐上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科技局高新科 代晋颖
联系电话:0374-2965017
许昌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