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4]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52号),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新增和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工作事项40项。其中:取消10项(行政审批2个子项,日常工作8项),新增17项(行政审批1个大项,7个子项,日常工作9项),下放县级13项(行政审批5项,日常工作8项)。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取消、新增和下放行政审批和日常工作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和日常工作事项,放权给社会,释放市场活力,促进创业就业。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和日常工作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行政审批和日常工作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和行政问责,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真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