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503-00029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3-06 09:45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 文 号 :许政办[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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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许政办[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4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22个市直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环保工作任务,并将环保目标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

    清潩河高村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平均值为43.69mg/L,氨氮平均值为2.36mg/L,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水质达标率33.3%;颍河吴刘闸达标率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8天,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平均值为0.131mg/m3,完成年度控制目标;重点区域中禹州市无梁镇环境优良天数80天,神垕镇环境优良天数164天。

    (二)污染减排目标

    1、四项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减排量分别为5086吨、798吨、3889吨和19265吨;扣除新增量影响,2014年度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是5.34万吨、0.5万吨、5.09万吨和5.23万吨,均完成了年度减排目标;建设项目预支增量实际分别使用化学需氧量278.21吨、氨氮21.6吨、二氧化硫35.59吨、氮氧化物106.23吨,均未超出省政府下达的预支增量指标。

    2、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国家、省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脱硝改造、禹州市中锦水泥有限公司1号生产设施脱硝改造、禹州市顺大畜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厂等3个重点减排项目如期建成投运,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

    3、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2014年全市环境监测任务》、《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和《2014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等制度和措施,有效保障了减排监测体系的建设与运行。二是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组织26家国控企业中的23家(3家停产)开展自行监测及自动在线运行维护,并监督企业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9.96%。三是认真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在市环保局网站开辟了环境监测公布专栏,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四是加强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26家国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均与市级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运行,数据实时传输。全市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达到99.72%、数据有效率达到99.47%、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9.18%,均高于全省平均值。五是组织开展监测站标准化验收工作,市环境监测中心和3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均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标准化验收。

    (三)农村环境保护目标

    禹州市梁北镇和襄城县颍阳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通过省环保厅验收。省环保厅下达我市12个省级生态村创建目标均已完成。2014年确定的10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其中2个已完工,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四)环境安全目标

    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全年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未发生辐射污染事故及水、气、危险废物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根据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督导情况,经综合评定,鄢陵县政府、许昌县政府、禹州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畜牧局、市环保局为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先进单位;长葛市政府、魏都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襄城县政府、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单位。

    二、存在问题

    虽然全市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尽管清潩河水质呈逐年改善趋势,但距离实现5年水变清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泥河碾桥断面达标率为零,严重影响了省定目标的完成。二是部分重点减排工程进展缓慢,特别是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度滞后,长葛市畜禽养殖有机肥厂至今未开工建设,鄢陵县新区污水处理厂、东城区邓庄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不完善,收水量低,不能有效发挥减排效益。三是环境信访仍处于高发态势,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件278件,长葛市、禹州市问题比较突出。四是环境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受全国性雾霾天气影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268天,5项污染物监测因子中,二氧化氮浓度值呈上升趋势;禹州市无梁镇环境空气质量未得到根本改善,没有完成省定目标。

        三、工作要求

    希望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与市政府签订的2015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以污染治理为核心,强力推进工程建设,严格环境监管,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环境健康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辖区环境质量, 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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