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4月13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认真落实4月13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机关有关科室:

4月13日在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之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许督查〔2015〕21号文的形式,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直有关单位,涉及到我局的工作共4项,按照局领导要求,现将我局承担的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责任到人。各责任科室要加强对所承担重点工作的督导、协调和服务,分别于每月3日前,将月承担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xcsgxj@126.com,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2015年5月11日

附件: 143159141684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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