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506-00046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6-04 17:59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实施意见
  • 文 号 :许政[2015]39号
  • 关 键 字 :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的实施意见

    许政[201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要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紧盯目标稳增长

    (一)强化百户重点企业目标管理。对全市百户重点企业逐家排查服务,分类指导,督促企业在完成年初目标的基础上,主动作为,适当提高预期目标。力争全年百户重点企业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3%以上,高于年初目标1.0个百分点,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53%以上,拉动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速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争取上半年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2.5%以上,拉动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速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强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责任。每月对各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以及工业用电量、工业增值税等指标总量和增速进行排名通报,强化各级政府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责任意识,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三)强化规上工业企业申报入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帮助其及时完成申报入库,确保全年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和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拉动较上年有所提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推进项目扩增量

    (四)以投产达产扩增量。对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及亿元以上工业项目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强对计划投产、达产的项目进行督导服务,确保全面完成时序进度。通过促进工业项目投产达产, 力争全年新增产值80亿元以上,拉动工业产值增长1.5个百分点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五)以工业投资扩增量。紧盯全市120个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逐个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协调服务,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全年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带动工业投资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六)招大引优增强后劲。大力实施“6113”招商引资行动计划,深化与国内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举办好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许昌市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专题招商等重大招商活动,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落地许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三、产业培育调结构

    (七)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坚持产业定位、产业规划、产业集群、产业政策“四位一体”,持续提升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培育百亿级、千亿级优势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00亿元,电力装备、再生金属加工、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亿元,发制品、煤焦化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亿元,汽车及零部件、纺织箱包、生物医药、电梯、烟草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加快生产性、生活性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提升产业集聚区综合承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八)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全年争取实施2-3个省级重大科技专项、5-8个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难题。申报成功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左右,争取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家以上。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许昌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许昌市科技大市场),打造综合性、多功能、开放式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将孵化器建设纳入产业聚集区建设规划,争取建成1-2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启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大院名校,尽快建成中科院河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许昌分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许昌服务站。认真落实《许昌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努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九)加快发展新兴产业。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许昌市加快推进十大产业链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我市十大产业链为依托,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机器人、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确保全年实现产值同比增长18%以上,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依托许继、森源等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化工厂。同时,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工业设计、电子商务、融资服务为重点,制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举办全市工业设计大赛,组织创建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动装备制造等产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实现制造业延链增值。(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四、创优服务活存量

    (十)排查解决企业困难。由市企业服务办牵头,排查、收集企业问题,协调各涉企职能部门及时予以解决。对办理难度较大的问题,每月列出清单,提出对策建议,提交市政府研究,确保问题尽快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一)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设立引导资金,开展“大手牵小手”活动,促进产业链内上下游企业之间的配套合作,充分发挥许继集团、森源集团、许昌烟机、西继迅达等龙头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大中小互补的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战略联盟。由企业所在地财政按本年度龙头企业在市域内实际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的5‰给予补助,对单个龙头企业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二)强化产销与用工对接。进一步梳理我市工业企业产品,搭建供需衔接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广泛深度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全年开展产销对接活动15次以上,帮助企业消化降低库存50亿元以上,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产销率0.2个百分点。协调省、市重点项目及中央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与我市骨干建材、装备制造企业的沟通对接,优先采购我市优质产品。加强用工对接,全年举办专题招聘会100场以上、帮助企业招工1.5万人以上,为重点企业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和“储备式”培训4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三)推进行业联盟建设。支持龙头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区域生产网络,引领产业链整体升级。(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十四)兑现落实政策措施。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进行梳理,由市企业服务办牵头,联合市监察局、发改委等涉企部门开展全面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五、帮扶解困防风险

    (十五)加强企业融资协调。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加强银企对接,组织各金融机构定点联系一批有市场、有潜力、资金紧张的工业企业和项目,解决融资难问题。完善银行对企业抽贷报告制度,对抽贷额度超过1000万元或占该企业未到期贷款50%以上的,要向同级政府金融办、人行、银监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六)破解困难企业资金难题。由市金融办牵头,通过使用企业发展互助资金、上市融资、股权交易等方式,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全年运用市级企业发展互助资金为企业调贷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市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七)防范行业性风险。按照“属地负责、分类实施、企业主体、银企协商”的原则,由市企业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重点企业进行分类、区别对待,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资金运行异常情况监测、研究、协调,防范重点企业资金链断裂,防范行业性风险。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化解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割”风险企业,严防企业风险大面积传导,确保不出现行业性风险。(市处置办、市工信委、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十八)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全部取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收费建立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强化举报机制,对乱收费的典型行为进行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六、健全机制促发展

    (十九)强化工业运行监测分析。一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由市工信委牵头,每月会同统计、发改、人社、人行、供电等部门,深入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及时掌握工业企业订单、生产、市场等运行情况,研究分析工业趋势和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二是健全工业经济运行会商机制。市工信、统计、发改、人社、金融办、国税、地税、人行、银监、供电等部门每月召开会议,通报各部门掌握的数据信息和发现的新问题,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全面准确地分析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二十)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建立全市工业稳增长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市政府每月对各级各部门工业稳增长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进行通报。组建由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服务团,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服务活动,对存在的困难、问题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协调解决,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