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第七届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轻工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省轻工业协会陈清波会长、刘建利秘书长(法人)7月10日所报我委“关于不再承担河南省第七届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的报告”收悉。

自2014年我委将省第七届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转交轻工协会牵头组织认定以来,由于协会内部管理等问题,今年初经与相关协会协商,并经我委同意,认定工作一直处于暂缓状态。考虑到轻工协会主要负责人的建议及当前协会实际情况,并听取了相关协会的意见,经研究,我委决定中止由轻工协会牵头组织的省第七届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按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部署新的大师认定工作工作机制。在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开展或参与省第七届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工作,否则,我委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15年7月 20 日

    

发:相关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抄送: 省工艺美术协会、 省珠宝玉石协会、省陶瓷玻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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