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

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整体工作,根据《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许昌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必须是在许昌市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当前优先发展的学术技术领域中,技术权威,科研优势突出,成效显著,且相关科研成果应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2、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实验室主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

    3、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试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实验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能够满足科研试验的要求,总值(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4、能够为实验室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学术活动条件,具有较强的筹措资金能力和信誉。

    5、已建立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报送要求

    1、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突出优势特色,避免过于空泛。

    2、《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一式2份。

    3、报送时间:8月10日—8月12日

    4、报送地点:许昌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科技成果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凯

    联系电话:2965020

    工作邮箱:xckjcgk@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5年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附:申请报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