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推动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省科技厅、财政厅决定实施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对评定的省自主创新产品给予奖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单位申报工作。市科技局各相关业务科负责联系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申请单位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按项目所属领域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含电子版)于8月25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各相关业务科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将全套项目申报材料于8月27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经领导审核并与市财政部门对接后,由发展计划科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相关申报材料见省科技厅网站或市科技局网站通知。
联系人:赵胜利 万英豪
联系电话:2965015
电子邮箱:xckjjjhk@126.com
附件:1、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申报指南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