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旅游局(委),机关各处室、行政执法总队、小浪底旅游管理局、信息中心: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为旅游行政执法实务操作提供参考,根据《河南省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省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旅游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同意公布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立国 联系电话 0371--65508552附件:《河南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