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6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511-00056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5-11-24 17:04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6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201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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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6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许政[2015]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许昌市2016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23日

    许昌市2016年度林业生态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彰显我市林业生态优势,依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豫政〔2013〕42号)和《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许政〔2014〕2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五型许昌”、实现“富民兴许”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和《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坚持绿色发展,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壮大生态产业,弘扬生态文化,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林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水平,为建设美丽许昌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16.79万亩,其中造林任务10.635万亩(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6.25万亩,“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0.85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0.425万亩,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0.11万亩,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1.4万亩,林产工业原料林0.4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1.2万亩);林业育苗任务0.8万亩,森林抚育任务4.86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任务0.2122万亩;城区新增绿地808.15亩,续建绿地1670亩,提升改造绿地379.19亩。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一是做好环城林带及城郊森林建设。中心城区要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的原则,打造“两环四海二十园”(“两环”即环绕许昌城区的两道生态防护林带、“四海”即四处大型生态林地、“二十园”即在城区近郊打造20个都市生态林业产业园),构筑“城郊森林环抱、环城林带成网”的城郊生态系统。做好现有环城防护林带补植补造工作,杜绝缺株断档现象;积极营造环绕许昌新老城区的第二道环城景观防护林带,即沿许昌县与长葛市的边界、国道新107线、兰南高速和省道227线营造100米宽防护林带。禹州市要依托颍河上游湿地公园前期工作和南水北调防护林带建设,长葛市依托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鄢陵县依托鹤鸣湖湿地公园和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襄城县依托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努力打造符合自身特点的环城生态防护林带。大力加强都市生态林业产业园建设,在许昌市城区周边半小时车程范围内,着力培育打造20个主题鲜明、特色突出,集采摘、观光、餐饮、垂钓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都市生态林业产业园,构建20公里都市生态林业产业圈。着力抓好“一中心五组团”之间主干道路绿化,高标准完成省道103线禹州到襄城段生态廊道建设,搞好国道311和许禹快速通道生态廊道补植补造,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构建融绿化美化于一体的城郊林业生态屏障。二是全面完成“四海”建设任务。承担“四海”建设任务的县(区),要按照市三大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四海”建设任务。切实抓好“四海”与市区三大水利项目衔接部位的绿化工作,高标准打造东北林海与石梁河、北部林海与清潩河、东南林海与清潩河以及西南林海与颍汝干渠衔接部位堤顶路绿化及外侧50米宽生态防护林带建设。树立“以林业打造生态,以生态承载旅游,以旅游激活三产,以三产助推林业”的理念,把“四海”建设与发展第三产业结合起来,向都市生态林业转型,因地制宜,创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向“四海”要效益。三是高标准完成河湖水系配套绿化工程。严格按照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搞好落实,及早行动,迅速掀起绿化高潮,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面完成河湖水系联通绿化工程5550亩,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林水一体生态景观系统。四是加快推进城区生态绿化工程建设。以“老城增绿、新城拓绿”为目标,在增加城市绿量的基础上,向彩化、香化、美化、靓化升级,注重提升绿化档次。完成城区绿化工程40项(其中新建工程18项、续建工程6项、提升改造工程16项),新增绿地808.15亩,续建绿地1670亩,提升改造绿地379.19亩。

    (二)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一是继续巩固“百千万”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成果。长葛市、许昌县要围绕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按照300亩一个网格的标准,以高大乔木树种为主,全面完成配套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任务,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农田防护体系,构筑农田高产稳产的生态屏障。禹州市、鄢陵县、襄城县要依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积极打造农田林网精品工程区。积极优化树种结构,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全市完成“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0.85万亩。二是全面做好村镇绿化美化。按照“速生树种围村、乡土树种上路、经济树种进院、闲置土地建园”的基本原则,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认真做好村镇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绿化模范村建设活动,5个县(市)各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10个绿化模范村,4个区各建设2个绿化模范村。

    (三)加大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力度。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先易后难、分类施治”的原则,将煤矿废弃地、非煤矿山废弃地、其它矿山资源开采废弃地、尾矿库及山体滑坡、塌陷区等作为重点,完成矿区生态修复2000亩,不断增加绿化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强化规划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在禹州市和襄城县山地、丘陵岗地采用集约经营的方式,营造核桃和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基地15万亩,将禹州市打造成国家级木本油料重点县。在禹州颍河上游大力营造乔灌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调节地表径流的功能。

    (四)持续促进花卉苗木提档升级。一是加快花木产业集群建设。按照“扩规模重集聚、调结构提档次、延产业促融合”的发展思路,进一步转变花木产业发展方式,调整花木产业结构,持续提升“中国花木之都”的特色优势和品牌效应。二是培育龙头企业。选择20家有潜力、有规模的花木企业作为产业龙头,在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促进花艺园林积极上市,龙源花木公司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木品牌,建业绿色基地打造成鲜切花出口基地。三是加强花卉苗木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鄢陵花木交易市场室外交易区建设和室内交易区改造提升;创新花木营销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拓宽花木营销渠道,及时收集、分析、掌握花卉苗木供求价格信息和预测市场需求变化,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仓储物流、网上交易、网上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功能,为花卉苗木产品的集散、采购、分销、结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花卉苗木网上交易额达到50亿元。大力培养和发展专业营销企业,稳定花木经纪人队伍,多策并举拓展花木销售渠道和市场占有率。四是加快标准化优质花木基地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实施产前、产中、产后整个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苗木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程度,重点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档观赏苗木,建设苗木标准化生产基地。

    (五)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突出重点、综合防治的原则,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在重点生态区域开展飞机防治30万亩以上,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不出现大的灾害,全面完成防控目标。一是认真做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强化防控责任,加强监测预警,搞好专项普查,及时扑灭疫点,防止扩散蔓延。鄢陵县要大力做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一年内压缩疫点、控制疫情,争取三年拔除疫区。其他县(市、区)继续加大监测、普查力度,巩固防控成果,防止出现新的疫点。二是做好杨树食叶害虫、杨树黑斑病、方翅网蝽、草履蚧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结合林业生产开展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防治水平。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探索社会化防治工作新路子。充实完善150个测报点,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

    (六)重点抓好林业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新技术、新成果等推广应用为途径,以支撑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生产又快又好发展为目标,大力增强林业科技成果的供给能力和转化能力,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以企业为主,政府补贴扶持,面向社会公开申报,调动林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林业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鄢陵县要紧紧抓住与北京林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的机遇,主动搞好对接,依托花木龙头企业,切实加强在科学研究、教育教学、人员培训、产业提升等方面的合作,提高花木产业科技研发能力。依托林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做好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优化树种、储备技术。加强技术推广服务和培训工作,全年预计开展集中培训20次,培训基层技术人员400人次,培训林农2000人次。

    (七)进一步加快林业改革步伐。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和不改变林地性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做好林权流转服务和政策引导,加强对林权流转合同的管理,切实做到林权规范有序流转。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鼓励林权流转、规范流转行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林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禹州市和襄城县国有林场改革,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八)着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划定林地红线,守住生态底线,坚决遏制林地非法流失。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一)禹州市  责任人:王宏武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8.16万亩。

    1.完成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4万亩(含2万亩飞播造林任务)。

    2.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1万亩。

    3.完成林产工业原料林建设工程0.4万亩。

    4.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工程2.16万亩。

    5.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0.1万亩。

    6.新增花卉苗木0.3万亩。

    7.完成林业育苗0.2万亩。

    8.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10个绿化模范村。

    9.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0.启动颍河上游湿地公园前期工作。

    1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二)长葛市  责任人:尹俊营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2.1万亩。

    1.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工程0.1万亩。

    2.完成“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0.3万亩。

    3.完成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0.1万亩。

    4.完成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0.6万亩。

    5.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工程0.5万亩。

    6.新增花卉苗木0.4万亩。

    7.完成林业育苗0.1万亩。

    8.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10个绿化模范村。

    9.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0.启动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项目建设。

    1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三)许昌县  责任人:萧楠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2.084万亩。

    1.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工程500亩。

    2.完成“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0.35万亩。

    3.完成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0.7万亩。

    4.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工程0.6万亩。

    5.新增花卉苗木0.2万亩。

    6.完成林业育苗0.15万亩。

    7.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4项,提升改造工程2项,新增绿地240亩,提升改造绿地100亩。

    8.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10个绿化模范村。

    9.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四)鄢陵县  责任人:尹二军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1.55万亩。

    1.加快花木产业集群建设步伐,新增花卉苗木0.2万亩。

    2.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工程0.15万亩。

    3.完成“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工程0.2万亩。

    4.完成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0.2万亩。

    5.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工程0.6万亩。

    6.完成林业育苗0.2万亩。

    7.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10个绿化模范村。

    8.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9.启动鹤鸣湖湿地公园前期工作。

    1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五)襄城县  责任人:郭栋超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2.362万亩。

    1.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工程0.1万亩。

    2.完成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0.5万亩。

    3.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0.4万亩。

    4.新增花卉苗木0.1万亩。

    5.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工程1万亩。

    6.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0.1122万亩。

    7.完成林业育苗0.15万亩。

    8.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10个绿化模范村。

    9.建立2个义务植树基地。

    10.完成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报批工作并启动建设。

    1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六)魏都区  责任人:杨朝晖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2880亩。

    1.完成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0.13万亩。

    2.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2项,续建工程2项,提升改造工程1项,新增绿地124.5亩,续建绿地1458亩。

    3.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4.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责任人:魏学彬

    1.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4项,续建工程4项,新增绿地264.6亩,续建绿地212亩。

    2.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3.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4.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八)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人:王民生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318.35亩。

    1.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工程100亩。

    2.完成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100亩。

    3.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2项,提升改造工程3项,新增绿地77.66亩,提升改造绿地40.69亩。

    4.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5.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6.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九)东城区  责任人:王保海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任务1680亩。

    1.完成生态廊道网络工程150亩。

    2.完成平原沙荒营造林工程0.12万亩。

    3.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6项,提升改造工程4项,新增绿地101.39亩,提升改造绿地227亩。

    4.建设2个市级绿化模范村。

    5.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

    6.启动秋湖湿地公园前期工作。

    7.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以上;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周新民

    完成城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6项,提升改造绿地115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 继续坚持政府一把手是林业生态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直接抓,负主要责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强化目标责任制,将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各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对不能如期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取消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评先资格,并实施责任追究。

    (二)深化林权改革。一要探索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按照产权规律和林业经营特点来分置三权,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明确经营权的权能。二要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鼓励林权流转、规范流转行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林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三要吸引各种资本进入林业。要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把各类资金吸引到林业上来,为集体林业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四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林场、“公司 合作组织 农户”、“公司 农户”股份制等经营形式,加快发展合作经营并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五要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特色林果业、林下经济等富民产业,完善财政激励机制,实现政府得生态、农民得实惠的集体林业发展目标。六要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真正把林农需求放在第一位,强化服务支持,建立健全林权收储交易中心、互联网 电商等林产品销售平台,为各类林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法律援助、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服务,为保护林农权益、提升经营水平营造更好条件。

    (三)确保造林质量。一要确保苗木质量。按照“适地适树,就地调剂”的原则,选用生长快、抗性强、无病虫害、适宜我市造林的乡土树种。主干道两侧栽植绿化观赏树种干高1.8米以上,胸径5厘米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和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林网建设,杨树苗高必须4米以上,胸径2.5厘米以上;一般农田林网杨树苗高3米以上,胸径2厘米以上。二要保证栽植质量。栽植杨树要坚持挖大坑、埋当中、扶正踩实不悬空。山区造林要尽可能垒石堰,翻土晾晒。栽后及时浇透水、高培土,确保不窝根、不露根、不透风。三要创新造林模式。积极探索和推广林粮间作、林花间作、林菜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林禽一体等造林模式,提高总体经济效益。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资金整合、全民共建的多元化投资新机制,坚持政府投资和企业出资、社会融资并重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林业生态建设,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的要求,每年安排不低于县级财政预算支出1%的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同时,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吸引企业、大户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用足、用活、用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

    (五)切实履行义务。要充分利用3月12日全民义务植树节,大力宣传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增强广大群众的造林绿化意识,倡导每人义务植树3至5棵。从3月上旬起,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城区绿化、花木产业发展特色,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要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的广泛开展,带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投身认建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购买碳汇、森林管护、公益绿化宣传等活动,以此掀起全市义务植树活动高潮,促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六)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市林业局负责对各县(市、区)林业生态建设进行督导,市住建局负责对城区绿化进行督导,市监察局全程监督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各重点工程宣传力度,并进行跟踪报道。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促其整改。继续采取“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排名”的督查制度,对林业生态建设进展缓慢、质量较差的单位和督查工作不到位的有关人员,实行效能告诫;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全局工作的,按照《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问责暂行办法》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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