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调查范围和内容,切实做好辖区单位相关资料数据的填写,并于2015年12月9日下午5点之前将《部门(地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并附各基地《科研基地调查表》(格式见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9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
联系电话:2965015
工作邮箱:xckjjjhk@126.com
许昌市科技局
2015年12月7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科研基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15〕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科研基地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与范围
调查对象为国家科研基地和省部级科研基地。国家科研基地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大科研基地设施、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共享服务平台等;省部级科研基地包括省级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批准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法人单位建设的科研基地。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科研基地“十二五”以来的基本情况、科研人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科研经费等四个方面。
科研基地的基本情况包括科研基地的名称、依托单位、基地负责人等。
科研人员包括科研人员总数和各类人员占比的情况。
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包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重要科研仪器设备以及相关条件保障情况。
科研经费包括科研基地经费渠道、总量、类别。
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科研基地依托单位完成科研基地调查表填报并盖章,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请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于2015年12月7日之前将《部门(地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并附各基地《科研基地调查表》(格式见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8份)和电子版(光盘4份)报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二)请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安排,确保本部门、地方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次科研基地填报的情况将作为科研基地优化布局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吕 航
联系电话:0371-86522313
工作邮箱:kjtjcyj@163.com(科技厅)
hnczjkwc@126.com(财政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科技信息大厦2313房间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27日